# 羅伯特·羅德里格茲：罪惡之城、三步殺人曲、殺手悲歌、阿麗塔與電影製作

> 獨立電影起家的導演談低成本拍攝的起點、暴力美學風格的形成，以及數字技術與影像實驗。

- 原標題：#465 – Robert Rodriguez: Sin City, Desperado, El Mariachi, Alita, and Filmmaking
- 期數：第 465 期
- 釋出日期：2025-04-17
- 嘉賓 / 主題：羅伯特·羅德里格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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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頁面：https://lexfridman.com/robert-rodriguez/
- 精讀字數：約 14212 字（閱讀約 32 分鐘）

> 本文為 lex.qiaomu.ai 基於原始訪談的 AI 改寫中文精讀，非官方翻譯；引用請註明出處並連結網頁版。

1992 年，羅伯特·羅德里格茲（Robert Rodriguez）帶著一部西班牙語電影去了多倫多電影節。他是墨西哥裔，但在美國長大，家裡不說西班牙語。這部電影的劇本是他用英文寫的，然後讓演員一句一句翻譯成西班牙語；他寫下的英文字幕，最後成了這部電影的字幕。拍攝時他把“錄音”這個詞的西班牙語說錯了，演員看著他一臉茫然。整部電影成本 7000 美元，他一個人擔任導演、編劇、攝影、剪輯、錄音、配樂、特效，全片幾乎每個鏡頭只拍一條。

這部電影叫《殺手悲歌》（El Mariachi），拿了聖丹斯電影節評審團大獎，被哥倫比亞影業買下，後來拍了兩部續集。它開啟了一個導演的職業生涯，也順手改寫了獨立電影的遊戲規則。

## 一個被全世界記住的鏡頭，其實是逼出來的

《三步殺人曲》（Desperado）裡有一個後來變成網際網路迷因的鏡頭：主角扔出兩顆手榴彈，慢鏡頭背對爆炸走開。所有人都以為這是精心設計的風格化場面。

實際情況是，那天他找特效師要一點“人體碎片或者彈片”往樓上炸。特效師已經累到快散架，說沒有碎片，只能給一個丙烷火球，而且燒得極快，一閃就沒。羅德里格茲問，多快？對方說，就那麼快，但夠大夠橙。

他的解決方案是：用慢鏡頭拍，讓火球在膠片上停留久一點。然後他跟演員說，我知道這個火球有多大，你們走得快一點，表情要堅定，一直走，別停，別回頭看，不然眉毛可能被燎到。

拍完他拿去給詹姆斯·卡梅隆（James Cameron）看。卡梅隆看到那個鏡頭，手舉了起來。他之前從沒見過這種畫面。六個月後《殺出個黎明》（From Dusk Till Dawn）上映，羅德里格茲又在加油站爆炸那場戲裡用了一次，這個視覺語言就徹底定型了。

兩次電影相隔不到半年上映，觀眾以為這是某種新風格。它的來源是一次預算不夠、時間不夠、特效師快撐不住之後的臨時應對。

## 把一場火災留在成片裡

《殺出個黎明》酒吧那場戲更極端。特效師在演員身後堆了遠超需要的炸藥，爆炸衝出門框的瞬間，整個酒吧正面（泡沫做的）開始著火。你如果在成片裡仔細看，火球升起來的時候，佈景已經在燒了，只是剪輯點剛好卡在觀眾看清之前。

那是那個外景的第一天、第一個鏡頭。消防水帶接上去，沒水。整個美術組站在那裡哭，因為他們花了幾周搭出來的東西，幾分鐘就變成焦炭。演員 Cheech Marin 說，看來我今晚的臺詞是不用說了。

羅德里格茲的反應是：繼續拍。

“這黑乎乎的樣子挺酷的，我們就這麼拍。”

所以那整場戲裡，喬治·克魯尼和 Cheech 站在一棟燒焦的建築前面，那片焦黑不是美術做的舊，火真的燒過。如果佈景完好無損，觀眾反而能看出這是泡沫搭的。火災把它變成了一種末日感。

他後來總結這件事的方式，比任何勵志書都直接：計劃一定會崩，你唯一能做的是在崩塌的現場睜著眼睛，看有沒有什麼東西正好被你撞上。**“從失敗的灰燼裡篩，你下一次成功的那把鑰匙就在裡面。但如果你不去找，你就找不到。”**

## 一次票房失敗，埋著兩個最大的成功

1995 年，昆汀·塔倫蒂諾（Quentin Tarantino）打電話問他，要不要和另外兩位導演一起拍一部短片合集，發生在同一家酒店，同一個除夕夜，每個人用一個房間，彼此不知道對方在拍什麼。

他的第一反應是舉手答應，沒有做任何調研。事後他才發現，多段式合集電影在商業上幾乎從不成功，哪怕導演是科波拉、斯科塞斯、伍迪·艾倫，觀眾也不買賬，因為觀影體驗像電影開場了三次。

《四個房間》（Four Rooms）上映，票房撲了。

如果他只看到“撲了”這一層，故事就結束了。但他去灰燼裡翻，翻出了兩個東西。

第一個：那部片裡他拍的那一段，是兩個小孩在酒店房間裡亂跑，父母不見了，讓服務員當保姆。拍的時候他看到安東尼奧·班德拉斯（Antonio Banderas）和他太太，覺得這兩人長得像一對國際間諜。他想，如果這對父母真是間諜，兩個孩子得去救他們呢？這個點子後來變成《非常小特務》（Spy Kids），到現在拍了五部。

第二個：他太喜歡拍短片了，一直不甘心合集這個形式不成立。他想，如果不做四段、四個導演，而是三段、一個導演，用三幕劇的結構來做呢？這個想法後來變成《罪惡之城》（Sin City）。

他講這件事的時候特意強調，他舉手接這個活兒，圖的是跟朋友一起做點好玩的、試一點新東西，錢從來不在考慮裡。所以“失敗”這個判斷本身就不成立，因為他要的東西已經拿到了。**真正需要重新審視的，是那個用票房定義成敗的座標系。**

> “有時候過河的唯一辦法，就是在頭兩塊石頭上滑倒。”

## 一個人就是整個劇組

《殺手悲歌》的拍攝方式，今天聽起來像某種行為藝術。

那臺攝影機是租的，16 毫米，噪音大到無法同期錄音。他沒錢做隔音罩，請不起錄音師，所以流程變成：先拍畫面，一個鏡頭一條，絕不重來；然後讓演員把整場戲的臺詞再講一遍，話筒貼到嘴邊近距離錄；最後在剪輯臺上手動對齊。

奇蹟在於，他用的全是非職業演員。這些人不是在“表演”，他們只是用自己的節奏說話，所以每一次說的方式幾乎一模一樣。同步率天然就高。哪裡對不上，就切到狗、切到刀、切到女主角，再切回來的時候口型已經重新對上了。

這個為了省錢被迫發明的方法，意外造出了他後來標誌性的快切節奏。他在訪談裡說得很清楚：**這個剪輯風格談不上美學選擇，它就是唯一能讓聲音保持同步的辦法。**

還有個細節。他太窮，主角的手提箱是家裡拿的紙板箱。裝槍的那個是借來的，頂部材料磨掉了一塊，露出木頭顏色，跟另一個箱子對不上。他捨不得買油漆，所以成片裡是這樣處理的：紙板箱放下，切；換成木頭的那個，開啟；關上，切回紙板箱，人走出去。他自己提示觀眾去看這些剪輯點，因為大多數人根本不會注意，注意力全在動作上。

他講這段的時候語氣很輕，說這部電影是“練習片”，本來打算直接賣給西班牙語家庭錄影市場，賺回本錢再拍第二部。他壓根沒想過會有人認真看。正因為沒想過有人看，他才敢一個鏡頭一條、敢不買油漆、敢把所有實驗性的東西都塞進去。

> “因為你覺得沒人會看，你反而做出了了不起的東西。你只是在為自己做。”

這句話可以單獨拿出來講。他後來分析，如果當時知道這片子會去聖丹斯，他會“認真起來”，會拍保險鏡頭，會顧慮，會變得保守。那份業餘和無知，恰恰是這部電影能成立的前提。

## 聲音是畫面的另一半

訪談裡有一段他現場演示的素材，講的是《殺出個黎明》電視劇版裡一個 20 分鐘拍完的動作段落。演員 D.J. Cotrona 提了個想法：在一個西部殭屍小鎮，主角手裡的槍空著，子彈在另一隻手上，撞到殭屍的時候子彈飛出去，他跳起來在空中接住子彈、上膛、落地前開槍。

電視劇一集拍七天，劇組裡每個人對這個鏡頭的想法都不一樣。特效指導想上威亞，攝影指導不操作機器，剪輯師在另一個房間，視覺特效團隊根本不在現場。

他自己就是所有這些崗位。所以他現場做的是：先讓替身跳一次，看滯空時間，發現根本不夠。然後決定讓演員本人上。用三跳剪成一跳。所有子彈都打偏，只有一顆進膛。主攝影機裝長焦，他自己操作；B 機斯坦尼康不動，因為沒時間改裝，直接倒過來拍，後期翻轉。

後面這一步才是重點。他回家自己剪，自己配聲音。**他讓所有子彈飛行時的音樂全部消失，只留下夾克被風吹的聲音、子彈碰撞的叮噹聲。**觀眾在那一瞬間會屏住呼吸，因為沒有任何聲音告訴他們結果。

還有一個技巧更狠。演員上膛的動作實際上沒有被拍到特寫，但他在聲音上做了一個“特寫”：其他聲音全部抽掉，只留下那個金屬卡榫聲，貼得極近。觀眾會堅稱自己看到了特寫。

> “你沒聽見，你就沒看見。你沒看見，但你放了一個聲音，你就聽見了，然後你在腦子裡就看見了。”

還有一處。演員在第一個鏡頭裡就已經落地了，但他在落地的瞬間沒有放聲音，所以那八幀畫面被觀眾的大腦自動忽略，人看起來還懸在空中。**他靠聲音的缺席，把物理時間拉長了。**

這套本事的來源很樸素：他早年拍《殺手悲歌》時攝影機沒法錄同期聲，只能後期一條一條貼音效，貼到對聲音的判斷變成肌肉記憶。後來在《四個房間》裡，開場服務生把鑰匙插進鎖孔那一串聲音，他用的是槍械音效，不是鑰匙音效，因為真實的鑰匙聲在大銀幕上不夠“響”。

他給了一個廚師式的比喻：食譜上寫了這個，但你嘗一口，覺得需要加點辣椒、加點鹽、擠點檸檬。**剪輯臺就是灶臺。**

## 會剪輯的導演，天然領先好萊塢一大截

他有一個說法，直接解釋了為什麼好萊塢電影那麼貴。

一個劇組可能有兩百人，他判斷這裡面沒有一個人會剪輯。所以現場拿的素材是錯的，所以要補拍，所以剪輯師在某個房間裡乾等，事後打電話說“我們還需要那個特寫”“那個不接，得重拍”。兩百個人在燒錢，因為沒有人知道最後那些素材要怎麼拼起來。

他的工作流反過來：先想清楚剪輯點，再決定現場拍什麼。製片廠的人第一次看《三步殺人曲》的素材時很慌，說鏡頭太短了。因為他們的經驗是：一個人走進酒吧，先用大全景拍完整場對話。他的做法是，大全景只拍人走進來那兩秒，然後立刻換機位，因為他知道後面要用中景和特寫，大全景的其餘部分根本不會用。

他把第一場戲剪出來放給製片廠看，對方看完說，行，你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罪惡之城》裡布魯斯·威利斯拍了九天，本尼西奧·德爾·託羅（Benicio del Toro）三天，布萊特妮·墨菲（Brittany Murphy）一天。米基·洛克（Mickey Rourke）和魯特格爾·哈爾（Rutger Hauer）的對手戲，兩人相隔八個月拍攝，一個對著他演，一個對著他演，後期剪在一起。

他自己講到這裡也覺得這件事邪門。因為他 19 歲時做過一個練習：把魯特格爾·哈爾在《搭車人》裡的鏡頭和米基·洛克在《鬥魚》裡的鏡頭剪成一個音樂錄影，為了看起來像同一部電影，他把整段做成了黑白。十幾年後拍《罪惡之城》，他一個一個地拍這兩個人，然後在剪輯臺上把他們拼進同一個黑白世界。他翻出那盤舊帶子的時候愣住了。

> “有時候你有一個願景，它並不清晰，但它是從未來傳過來的。你只需要跟著那個聲音走。”

## 把德尼羅拍四天，把 Lady Gaga 拍半天

《彎刀》（Machete）裡羅伯特·德尼羅演反派。他給德尼羅打電話，說這個角色是整部電影的大反派，但我保證只佔用你四天。

德尼羅的角色有一場醫院戲。實際情況是：德尼羅住在奧斯汀市中心的 Stephen F. Austin 酒店，劇組把隔壁房間改成了醫院佈景。他早上醒來，穿過走廊，躺到隔壁床上，穿上睡衣就能拍。房間裡加一根輸液管、兩個護士，就成了病房。

他跟德尼羅說，你拍下一部《拜見岳父大人》的時候會想起我，因為那部戲你要在拖車裡坐六個月。**同一件事，換個組織方式，成本和時間可以差出兩個數量級。**

Lady Gaga 更誇張。她在公開場合說過，《彎刀》裡應該放她寫的《Americano》。他聽到之後打電話過去，問她成名之前是不是學過表演，有沒有考慮過演戲。她說學過。他說，問題在於我的同行不知道怎麼“放人”，他們一開口就要你六個月，你還在巡演。但如果你來，我半天就能拍完你的全部戲份，還能順手把電影海報拍了。

她來了。他把幾個佈景像流水線一樣排在一起，車裡的、走廊的、房間的，一路拍過去。半天收工。後來《雨中的我》（Rain On Me）的 MV 就是他導的。

《罪惡之城》裡她也只用了半天，因為她的巡演到了休斯頓，開車到奧斯汀就能拍一場和約瑟夫·高登-萊維特（Joseph Gordon-Levitt）的對手戲。

能做到這件事的前提不是人脈，是他同時掌握劇本、攝影、剪輯、特效四個環節，所以他能準確判斷：這個演員的戲份實際需要多少小時，哪些鏡頭可以放在別的日子裡合成，哪些東西可以用聲音和剪輯糊過去。**這種確定性，才是能對一線演員開出“只佔用你四天”的底氣。**

## 先在紙上驗證，再讓對方零風險

《罪惡之城》的起源過程，是他做事方法的濃縮版。

他從小就買弗蘭克·米勒（Frank Miller）的原著，每次看到不同版本都買一本，回家才發現已經有三本了。他後來意識到，米勒是“又寫又畫”的作者，在他眼裡這就像一個自己編劇自己導演的人，天然有親近感。

轉折點是他拍完《非常小特務 3D》，在綠幕上完成了大量數字拍攝。他看著自己的漫畫書想：我現在知道怎麼拍了。演員放綠幕前，背景完全後期做，畫面調成高對比黑白，窗戶就是一個白方塊。預算甚至可以滑動：沒錢了就把人拍成黑白，背後打一個白點當路燈。

他先在自己工作室的綠幕前拍了一個測試，讓妹妹和自己上鏡，調成黑白，看起來跟漫畫一模一樣，只是會動。然後他打電話給漫畫家朋友 Mike Allred 要米勒的號碼，第二天就飛了紐約。

在酒吧裡，他把筆記本開啟，給米勒看一個看起來完全是他自己漫畫的畫面開始動起來。米勒問，你怎麼做到的。

然後是關鍵的那段話。他跟米勒說，我知道你不認識我，我得贏得你的信任，才能拿到你的孩子。但我們現在就能拍。米勒興奮了兩秒，然後說，不行，那還得寫劇本，然後製片廠會提意見，會有一堆事。

他給出的方案是徹底的風險轉移：

- 十二月我一個人寫劇本，不花錢。劇本基本就是從你的書裡剪出來，我不加東西。
- 一月找幾個演員朋友來我的綠幕，把開場戲拍出來。這場既是測試，也就是成片的開場。
- 特效、聲音、音樂、片頭字幕，全部我自己做。
- 我們一起看。你喜歡，我們就拍，那時候你再給我版權。你不喜歡，這東西歸你，就當一部短片，拿去給朋友看。

米勒沒有任何下行風險。所有時間、金錢、技術風險都在羅德里格茲這邊。

結果是：十一月見面，十二月寫完劇本，一月十小時拍完開場，兩週做完特效。他拿著這個片段去見布魯斯·威利斯，片頭字幕第一個名字打的就是 Bruce Willis，然後說，你看，你已經在片尾字幕裡了，你現在必須演了。三月開機。

> “我把所有的風險都拿走。這是我能給出的最好的東西。”

他後來對米勒說了一句話，解釋為什麼他能看懂這本漫畫：我以前是畫漫畫的，你其實已經是導演了，你只是用筆代替了攝影機。**你從紙面演員身上拿到的表演是驚人的，你的鏡頭設計超過任何一位攝影指導。**別的製片廠拿到這個本子，會把它拍成一部灰暗的犯罪片，他們會漏掉最要緊的一點：這個故事的視覺本身就是一半。

## 創意不是你擠出來的，是流過來的

訪談裡他反覆講一個概念，叫“管子”（pipe）。

他的判斷是：創意不來自你。有一個“創意精靈”需要一雙手，你沒有手它就沒法工作。你要做的是把自己變成一根通暢的管子，別用自我把它堵上。

他給了一個非常具體的失敗案例。19 歲那年他每天要交一幅連環漫畫，被截稿日追著跑。他想偷懶，希望能“先在沙發上想清楚整個漫畫，然後再畫”，半小時搞定，不用花三小時。結果他在沙發上躺到交稿前 30 分鐘，什麼也沒想出來，最後還是得坐到桌前，畫出第一格，第二格自己就跟上來了。

> “如果你是這個姿勢（癱著），創意精靈不會來找你。它需要你的手。它不會因為你坐在那兒等就獎勵你。”

他的寫作工具是一疊索引卡，包裡常年放一包。他說他用這東西賺過一百萬。寫下“他走進一家酒吧”“酒保說我們不僱 mariachi”“一個提著吉他箱的人進來，開槍掃射”，然後發現這是短片的結構，不是長片。那就再往前加：反派在監獄裡，警察都是他的人，有人買兇殺他，他反殺，然後打電話說“我要來你的城，殺光你的人，再來殺你”。

你再寫“他手會中槍”，因為他是樂手，民謠都是悲劇。那女孩就得死。為什麼？因為這是這個人物的起源故事，他要變成那個提著武器箱走天涯的人，他必須失去一切。**布魯斯·韋恩的父母必須死。現實邏輯上講不必，可不這樣他就沒有驅動力。**

他在這一段裡講了一個可以直接用的方法：很多人去心理諮詢，目的是拿問題，答案你自己都有。而我們平時問自己的問題往往是“我為什麼這麼失敗”，這個問題你能立刻想出十個答案。**換成“我今天能做哪三件不僅改變我的人生，也改變我身邊人的事”，你會寫出十五件。**

## 身份比慾望更有力量

訪談裡有一段他自己的人生案例，講到這個轉換有多快。

他從小就討厭運動，高中是畫漫畫的，個子很高，教練來拉他進隊，他說他不覺得人應該跑，除非有人在追。他把這句臺詞寫進了《老師不是人》（The Faculty），給了那個拿著攝影機的角色。

代價是，長期伏案畫畫讓他背反覆出問題，一次能躺一個月。拍片後操作斯坦尼康，每年都要打可的松。拍《非常小特務 2》時，裡卡多·蒙塔爾班（Ricardo Montalban）因為背部手術失敗坐在輪椅上，對他說，我 84 歲了，你什麼藉口？

他後來問史泰龍怎麼練。史泰龍說，找教練。他說，連你都要教練？史泰龍說，我需要教練。他想，那普通人算什麼。於是他請了教練，然後每次教練來他都覺得噁心，因為他討厭訓練。他說他從來不理解運動。

轉折發生在一個朋友身上。那位朋友抽了一輩子煙，醫生讓她戒。她說她現在不抽了。他說，你會復吸，因為你剛才告訴我，你的身份是個抽菸的人，你現在只是“一個不抽菸的菸民”。你得說“我是個不抽菸的人”。不抽菸的人聞到煙味會嗆。

他說完這段話，自己愣住了。他想，那我的“訓練”呢？

> “那天我說，我是個運動員。這是我這一輩子最不可能用來形容自己的詞。”

第二天開始，他再也沒請過教練。他並沒有突然愛上訓練。“運動員”這個身份會自動生成行為：運動員會騰出時間訓練，運動員會吃得乾淨。**他說這跟願望無關，問題出在身份上。你缺的從來不是渴望，你缺的是那個自我定義。**

他把這個邏輯套在創造力上。他問 Lex 是否認為自己是 creative person，Lex 猶豫了。他說，你一猶豫，就等於在起跑線上把自己的腿鋸掉一條。你說“我不確定我算不算”，另一條也鋸了。

> “會懷疑自己夠不夠好的，才是真正的藝術家。你剛才那份不適，就是證據。”

## 身邊必須有人比你強出一大截

他講《三步殺人曲》開拍前，他去見卡梅隆，想給對方留個好印象。他說，我剛上了一個三天斯坦尼康課程，因為我請不起斯坦尼康操作員，我要自己操作。

如果對方跟他同級，回答會是“我也幹過這事”。卡梅隆的回答是：我買過一臺斯坦尼康，沒打算用它拍，我把它拆了，要設計一臺更好的。

> “我們在學怎麼用機器，他在設計新系統。你要跟這種人待在一起，不是跟和你做同樣事情的人。”

他講昆汀，說去他家能看到幾張手寫稿，問那是什麼，昆汀說，那是我寫了開頭不打算寫完的東西。他說，能不能給我，我拿它去擴成三部曲。**他扔掉的，普通人願意拿命換。**

他講斯皮爾伯格。九十年代中期，斯皮爾伯格在拍當時最好的一批商業片，同時被媒體、觀眾、影評人集體扔石頭，《侏羅紀公園》被說成“就那樣”。他當時正在跟斯皮爾伯格籌備《佐羅》，被這個氛圍嚇到了，想，也許我該待在雷達下面，別把頭探出來。

他問斯皮爾伯格：人家天天朝你扔石頭，你怎麼受得了。

> “哦，羅伯特，你只要不眨眼就行。”（Oh, Robert, you just don't blink.）

他說這句話聽起來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臺詞，但當時能看出對方說的是真的，而且能看出他就是這麼熬過來的。**那些攻擊的設計目的就是讓你眨眼，你只要不眨，它就失效了。**

他還講了一個更隱蔽的機制：他 19 歲做過一個音樂錄影，把魯特格爾·哈爾和米基·洛克剪進同一部黑白電影。十幾年後在《罪惡之城》的剪輯臺上，他做的事一模一樣。他說他不知道那個願景是什麼意思，但它是從未來傳過來的，你只要跟著走。

## 《阿麗塔》和卡梅隆的工程腦

《阿麗塔：戰鬥天使》（Alita: Battle Angel）的起點是 1995 年。卡梅隆給他看《阿凡達》的劇本處理稿（scriptment），當時所有技術都不存在。他讀完想，這故事很好，但這要怎麼拍，不可能。

《阿麗塔》原本是卡梅隆為《阿凡達》做的技術準備，結果《阿凡達》先做成了，阿麗塔被推到一邊，等了將近二十年。

羅德里格茲的版本是“加快版的卡梅隆流程”：卡梅隆的《阿凡達》幾乎全 CG，他這邊有大量實景。他在奧斯汀的舊機場地塊上搭了七條街的實景，二十英尺高的牆，上面用數字延展。這是全美現存最大的實景片場，因為一般佈景拍完就拆，他留著，一直用來拍墨西哥、南美、歐洲的各種設定。

女主角羅莎·薩拉查（Rosa Salazar）在試鏡時把他看哭了。她的表演透過動作捕捉和麵部捕捉被一比一還原，而這些表演發生在真實搭出來的街道上，她不是對著綠幕在空演。

> “如果你把她放進一個真實的環境，那是真正的挑戰。如果全是 CG，那你可以糊弄一切。”

他講這段時強調了一個技術與表演的關係：**沒有表演，特效救不了你。**所以他把克里斯托夫·瓦爾茲、詹妮弗·康納利、馬赫沙拉·阿里全放在現場，讓技術在他們的對手戲裡消失。

他還提到一個少有人知的事實：《阿麗塔》其實成了維塔（Weta）為《阿凡達 2》做的訓練場。那些在水下捕捉、表情精度上的嘗試，先在阿麗塔身上跑了一遍，所以第二部《阿凡達》的水看起來比第一部精細那麼多。

關於卡梅隆，他給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對照。他問卡梅隆，你拍片時能清晰看到成片嗎？卡梅隆說，很遠，而且失焦。你做著做著，它才開始清晰。

他追問，那你不是有鐳射視力。卡梅隆說，不是，就是很遠、很模糊，然後一點點走過來。

這段對話卸掉了一個幻覺。**那些看上去最篤定的人，開機那一刻也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區別只在於他們相信自己能一步步走到那兒。

他還講了卡梅隆那艘破世界紀錄的潛水器。模型就擺在辦公桌上，巴掌大小。他問，你下潛的時候不怕嗎？卡梅隆說，不怕。為什麼不怕？因為逃生艙是我設計的。要是我跟別的什麼笨蛋一起下去，我會怕。

這種篤定沒法借，也教不會。它來自“這件事的每一個環節我都親手做過”。

## 創意加技術，才是那個稀缺品

羅德里格茲 16 歲那年暑假，父親把他送到朋友馬里奧的照相館打工。馬里奧讓他帶一臺相機回家，學怎麼用，理由是學會了才好賣相機。

他在家裡有一堆弟弟妹妹，就拍他們。把照片拿回去，馬里奧衝洗出來，看了看說，這些很有創意，你是個有創意的人。

然後馬里奧說了那句話，他說他到現在都沒法忘記：

> “那是一種天賦。但現在你需要變得技術。”

馬里奧的解釋是：有創意的人需要技術人員，技術人員也需要有創意的人，因為這兩樣很少長在同一個人身上。創意是天生的，技術是違背天性的，但你可以逼自己學。**如果你兩樣都有，你就不可阻擋。**

這句話直接解釋了《殺手悲歌》為什麼沒有劇組。他當時想得很清楚：如果我只是那個有創意的人，我就永遠需要別人來把它實現，我的“我需要”清單會永遠很長。而一旦你的清單長到一定程度，你就永遠到不了你要去的地方。

所以他一個人去了墨西哥，攝影機的用法是打電話問出來的。他不知道怎麼調馬達轉速，不知道景深怎麼控制，整部片拍完都不知道膠片到底有沒有正常曝光。

他把這套邏輯總結成一類人的畫像：卡梅隆是這樣，喬治·盧卡斯是這樣，約翰·拉塞特（John Lasseter）是這樣。**極度技術加極度創意，是這些人真正的護城河。**

他還講了一個反向觀察。他邀請卡梅隆來奧斯汀的工作室，卡梅隆看完說，你身邊只招跟你一樣的人，你每個毛孔都在往外冒創意，你這裡每個人都是如此。他回，我不是刻意這麼招的，但如果一個人不是這樣，他在我這兒待不下去，自己會走。

然後他去了卡梅隆的工作室，看到滿屋子都是“卡梅隆式的人”。他說那些人極度技術，你跟他們講物理不能含糊，不能模糊邏輯，他們會說“不對，這個不成立”。兩邊的門檻都極高，只是方向不同。

盧卡斯還跟他講過一句關於地理的話。那時全世界只有他們倆在拍數字電影，盧卡斯說，幸好你住在奧斯汀，我住在馬林郡。因為你不在洛杉磯那個盒子裡，你自然會跳出盒子想問題，你就會撞上創新。

他說盧卡斯說對了。為什麼我們不拍數字？那就拍數字。為什麼不做數字 3D？那就做。為什麼背景不全用綠幕？那就用。遠離那個會說“你不能這麼幹”的環境，方法自己就長出來了。

## 在客廳裡剪片，是一件被禁止過的事

1994 年，他是索尼片廠裡唯一一個用電腦剪片的人。不只如此，他是在自己家裡剪。

製片廠一開始不讓他剪，理由是：我們從沒有導演自己剪自己的片子，不能開這個先例，否則以後導演權力太大。他的回應是：你們買了《殺手悲歌》，那部也是我自己剪的。

對方妥協，但要求他去洛杉磯剪，方便他們隨時看。而且他們看完素材之後很焦慮，說鏡頭太短了，一切都不對。

他把第一場戲剪出來，請他們到家裡看。那場戲是史蒂夫·布西密（Steve Buscemi）在講 mariachi 的傳說，一大段獨白。看完他們說，行，你知道自己在幹嘛，走了。

那一時期他同時在剪三部片：《三步殺人曲》《四個房間》《殺出個黎明》。德爾·託羅來過，索德伯格來過，卡梅隆也來過，進門第一句是“我聽說你客廳裡有臺 Avid”。

這件事在 1994 年是異端。它今天聽起來平平無奇，因為那條路已經被人走通了。而它之所以能走通，是因為他把“工具在誰手裡”當成了創作主權的一部分。

他講卡梅隆的一個故事佐證這一點。做《終結者 2》時，片方不讓用《Bad to the Bone》那首歌，認為不管用。卡梅隆週末晚上偷偷進剪輯室把它剪進去，第二天放給他們看。他後來對羅德里格茲說，我討厭跟剪輯師合作，我要在自己家拆一堵牆，裝一臺 Avid，下一部我自己剪。

他真做了。他憑《泰坦尼克號》拿了剪輯奧斯卡。他還有別的剪輯師，但他每一部都自己剪一版。

> “你不能把那種權力交出去。因為你沒法向別人解釋你的願景，你自己都還沒想清楚，它是在做的過程中長出來的。”

## 同一天，收尾兩個三部曲

2003 年夏天《非常小特務 3D》上映，幾個月後《墨西哥往事》（Once Upon a Time in Mexico）上映。兩部都是他三部曲的終章，都掛著安東尼奧·班德拉斯、丹尼·特雷霍（Danny Trejo）、Cheech Marin。

他同時剪這兩部，一部在殺人，一部在跟小孩喊 yay。他說做兩個極端的東西比做兩個同類的東西容易。

真正的巧合發生在某一天。《非常小特務 3D》裡班德拉斯只在最後一場綠幕戲出現，半天拍完。拍完他對班德拉斯說，現在去換你的 Desperado 衣服，我們把《墨西哥往事》欠的幾個綠幕鏡頭補完。

> “他一天之內完成了兩個三部曲。這大概是史上第一次。”

《非常小特務 3D》本身也是一次技術越界。他早就想做 3D，拍《殺出個黎明》時就想讓觀眾戴上眼鏡之後整部電影變一個樣，但當時膠片 3D 攝影機太差，做不了。後來他用了卡梅隆為水下 3D 紀錄片做的系統，做出院線史上第一部數字 3D 電影。

他對 3D 的理解跟主流不一樣。主流 3D 很“禮貌”，他的 3D 是主題公園式的，東西往觀眾臉上砸。他要的就是讓人明白為什麼要戴這副眼鏡，孩子們在座位上伸手去抓。

這部片還有一次極限操作。拍到一半他發現雙機拍攝意味著每個特效鏡頭要做兩遍，進度來不及，他去跟片方說，得延檔。對方說，從沒聽過你慌，可以給你延。十分鐘後電話回來說，不行，麥當勞會告我們兩千萬，那個檔期必須有一部電影。

2003 年 1 月開機，7 月 3D 版進影院。這是特效電影史上最快的完成速度。**沒得選的時候，人能把山搬走。**

## 為什麼是動作片，為什麼先有角色

他的新公司叫 Brass Knuckle Films（銅指虎影業），計劃是四部動作片，10 到 3000 萬美元的區間，在他的奧斯汀片場拍。觀眾可以真的投資，拿到分成。所有投資人可以給他提案，四部裡有一部會從這些提案裡出來。

他選動作片的原因很務實：問 Netflix 現在缺什麼，答案是動作片，缺得多，願意為低成本動作片付溢價。而 2000 萬美元的動作片對大廠來說便宜得不可思議，他們已經不會這麼拍了。

《疾速追殺》第一部 2000 萬，第二部 4000 萬，第三部 8000 萬，第四部一億，因為觀眾基數在漲。他提到卡梅隆拍《終結者》時預算不到 500 萬，卡梅隆自己的說法是“我們連 500 萬都沒有”。

> “啟動一個十億級系列，不需要很多錢。”

那動作片的核心是什麼。他的答案只有一個字：人。

《虎膽龍威》裡麥卡倫是警察，有能力，但不是超人。他被捲進遠超自己能力的事裡，所以你會替他緊張。《疾速追殺》里約翰·威克是超人，但他退休了，他被激怒了，他要回去幹那門活。**動作的設計依附於角色的處境，反過來就散了。**

他提到《終結者》裡的莎拉·康納：一個女服務員，覺得自己的人生不會有什麼起色，結果發現自己是未來拯救人類那個人的母親，她必須變成另一個人。這才是讓人投入的東西，一個角色的創世紀。

還有那個被低估的結構件：倒計時。他說所有電影都需要它，連愛情喜劇都有，通常是開演二三十分鐘後有人冒出一句“我們得在這個週末婚禮之前找到新郎”。

他給的最高標準是《紐約大逃亡》（Escape from New York）：炸彈埋在脖子裡，手腕上掛著計時器，主角一直在看還剩多少時間。**其他電影的倒計時跟它比都顯得假。**

## 別用那種詞形容自己的東西

訪談裡 Lex 說自己做過很多很爛的東西，覺得這很重要。羅德里格茲打斷了他：

> “你在評判一件你根本沒資格評判的事。”

他的論據是自己的經驗：觀眾最愛的那些片段，往往是他最狼狽的時候湊出來的。那段空中接子彈的戲，是因為太陽要走了、只有二十分鐘、替身跳不起來。觀眾喜歡的不是完美，是那種被逼出來的東西。

他說他有意專門拍預算更小、時間更少的片子。《我們都能當英雄》（We Can Be Heroes）是 Netflix 史上被重看次數最多的電影之一，而片方本來想給他 8000 萬，他只要 5000 萬。理由很直接：一，錢少點片子會更好；二，這樣你們能拍三部，而不是一部。

他舉了約翰·卡彭特的《怪形》（The Thing）：上映那周撞上《E.T.》，影評人罵它是色情片，觀眾不去看，卡彭特自己以為拍了一部好片，結果被現實打臉，開始懷疑自己的直覺。十年後它成了經典。

還有《星球大戰》。當年盧卡斯放給一群導演朋友看，所有人的反應是“可憐的喬治，他把時間浪費在這上面了”。只有斯皮爾伯格說，它很天真，所以會大賣，小孩會喜歡。**一部電影上映前，連它自己的創作者都不知道它是什麼。**

他提到昆汀剪完《低俗小說》那晚的狀態。凌晨兩點四十，他送昆汀回家，在車上問片子怎麼樣。昆汀說，完成了，但它還是像一部“昆汀會拍的電影”，不像一部真正的電影。他當時想，完了，這次不是那部。他回去打電話問參加導演場的幾個朋友，所有人都沒看出這是什麼東西。

然後它去了戛納，拿了金棕櫚。

他問昆汀，那誰是那個看出東西的人。昆汀說，凱瑟琳·畢格羅，只有她說這裡有東西。**而且昆汀的一個朋友當時說，等你從戛納回來，我要坐下來好好告訴你這部片哪裡不對。**

所以他的結論是：不要一部一部地賭，去承諾一個作品序列（a body of work）。哪一部是傑作不由你決定，你只負責持續生產。

## 活著就是重播

他有個說法，叫 living is reliving。

很多人嘲諷在演唱會上舉手機拍的人，說你應該活在當下。他的反駁是：當下幾秒鐘就過去了，我們什麼都不會記得。大腦是一臺非常不可靠的計算機，用他的原話，是黃油做的。

他講了一個例子。他媽媽 75 歲生日不想辦，理由是十年前的 65 歲生日已經到頂了，辦不出更好的。他問，65 歲那年我們幹了什麼？他自己完全不記得，雖然是他一手操辦的。他翻日記、翻錄影帶，找到素材，剪了十分鐘版本在生日會上放。放到媽媽接過車鑰匙那一幕，她哭了，因為十年後的她才知道那把鑰匙意味著什麼。

> “我們什麼都不用做，把舊帶子放一遍就行了。我們存了那麼多好東西，全都忘了。”

他提到他給孩子拍過一組連環影片：讓孩子對著鏡頭對十年後的自己說話，然後把鏡頭搖開，十年後再拍新的自己看舊的自己，一層套一層，像一個不斷往裡巢狀的專案。

他說 VHS 畫質對孩子們來說就是虛擬現實。他們湊到螢幕前看房間的角落，說，我們離開客廳了，好像我們真的在那兒。他本來擔心孩子會嫌畫質差，結果完全不是問題，因為比起記憶，那個解析度已經高得多。

所以他的建議是兩條並行：拍，儘可能多拍；但一定要寫日記，因為十年後你看到一張照片，不知道它是從哪來的。日記能把照片接回它的事件。

他提到自己在幾百人的場合問過，有多少人寫日記。舉手的兩三個。他說這是他最想傳達的一件事。日記寫到十五年以上，讀起來像別人的日記。他翻到過一把吉他的來歷，一直以為是自己買的，其實是某部電影的片方在他生日時送的。**那是一把一萬美元的 Santana 定製琴，他完全不記得。**

日記還有一個副作用：你能看出規律。某天發生了一件改變人生的事，當時不覺得；週五、週六、週日連著三件大事。看久了你能開始預測未來。

關於記憶的有限和生命的終結，Lex 問他會不會難過。他講了一個想放進電影裡的想法：

> “你做夢的時候，那個世界非常真實，你能看見牆。你醒來想告訴別人，一開口就忘了。我懷疑死後就是這樣，你在下一段意識裡醒來，想，哦，我以前是個導演？我有五個孩子？現在我要當一條魚了。”

過去的生生世世，就是那樣淡掉的夢。他說，會有一點難過，但那種難過會讓人更珍惜現在這一段。

至於意義，他講得很具體。他說孩子不是你的，你只是暫時被託付了一個完全不同的靈魂。五個孩子、九個兄弟姐妹，沒有一個人是重樣的。他覺得這些人是在上一世約好聚到一起的。**在這個家庭裡，每個人都被允許去找自己真正該成為的樣子，而他們現在都在做那件事。**

他說，當你把這個說清楚，他們會突然很確定。他們不用再糾結“我該不該做創作，那算正經工作嗎”。他們可以直接加倍投入。**你也可以跳過所有糾結，直接宣佈我是那個人，然後明天的行為會自動跟上。**

他還講了一個高中老師的故事。高三那年，他寫了一篇拉美研究課的論文，自認寫得不好。老師看完說，根據我讀到的這些，四年後你會又有錢又有名。四年後，《殺手悲歌》出來了。多年後他在校友會上遇到那位老師，問，你當時為什麼那麼說。老師一臉茫然，說我說過嗎，看起來完全不承認自己會講這種話。

> “有時候從我們嘴裡說出來的話不是我們自己，它是從我們身上穿過去的。”

所以他對“我們為什麼在這裡”的回答，是一個操作性的回答：你會被推著走，注意那些訊號，認領你本來該是的那個人，別讓人類的懷疑擋住路。懷疑就是堵住管子。

## 他給的方法，都能當天用

整場訪談裡，他講的東西沒有一句是玄學，全部可以落到今天的行動上。

- 把身份先改掉，行為會自己跟上來。別說“我想更自律”，直接說“我是個運動員”“我是個有創意的人”，然後按這個人的方式過一天。
- 用索引卡寫劇本、寫方案、寫任何結構。一張卡一件事，先把你已經知道的關鍵節點寫下來，比如開頭、轉折、結局，空的地方讓腦子自己填。
- 把問題換成一個能產生行動的版本。刪掉“我為什麼這麼失敗”，改成“我今天能做哪三件改變我和身邊人的事”，答案會從一個變成十幾個。
- 交稿日就是生產力。自己設定的假 deadline 大腦不信，所以要給自己一個真實的截點，或者接一個真實的活。他管這叫 D.J. 方法：關掉手機，三天寫完。
- 先做一版給人看，把風險全攬到自己身上。想說服別人給你機會，就別讓對方承擔任何下行風險。
- 學剪輯，哪怕你不拍電影。知道最後怎麼拼，才知道現在該拿什麼素材。這一條能省掉你專案裡一半的返工。
- 聲音先於畫面。做影片、做演講、做產品演示，先把聲音做對，人的大腦會自己補上畫面。
- 失敗之後留一個“篩灰”的動作。別急著下結論說這件事失敗了，先寫下三個問題：我拿到了什麼沒預期的東西？這個過程裡出現了哪兩個新方向？哪一條可以直接變成下一個專案？
- 每天寫日記，一年一個檔案。同時儘可能多拍影片和照片，尤其是家人。十年後你唯一能回去的地方，就是這些檔案。
- 主動靠近比你強一大截的人，別隻跟同級混。哪怕只是站在旁邊看，那種“原來沒有捷徑”的發現，比任何教程都有用。
- 別人朝你扔石頭的時候，記住那句：你只要不眨眼。

最後一條他自己是這麼實踐的。1992 年那個不會說西班牙語、拿著租來的 16 毫米攝影機、一個鏡頭只敢拍一遍的人，沒有等自己準備好。**他後來說，大多數人的墓誌銘上應該寫：“此人長眠於此，他一直沒有準備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