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克·諾曼德：喜劇！

> 單口喜劇演員諾曼德聊段子創作、舞臺現場感與喜劇行業生態，以及巡演生活的甘苦。

- 原標題：#255 – Mark Normand: Comedy!
- 期數：第 255 期
- 釋出日期：2022-01-08
- 嘉賓 / 主題：馬克·諾曼德
- 網頁版：https://lex.qiaomu.ai/tw/ep/mark-normand/
- 官方頁面：https://lexfridman.com/mark-normand/
- 精讀字數：約 12962 字（閱讀約 29 分鐘）

> 本文為 lex.qiaomu.ai 基於原始訪談的 AI 改寫中文精讀，非官方翻譯；引用請註明出處並連結網頁版。

布考斯基說過一句話：愛是一團霧，被現實的第一縷陽光燒掉。

萊克斯·弗裡德曼（Lex Fridman）把這句扔給馬克·諾曼德（Mark Normand），一個在臺上講自己、講前女友、講被搶腳踏車的紐約單口演員。諾曼德想了兩秒，說愛當然能長久，但那是體力活。

> 所有人都希望愛是一個預先包裝好的、完美的、讓人狂喜的東西。可它更像一副好身體，生下來都還行，往後得自己練。沒人願意下這個功夫，問題就出在這兒。（馬克·諾曼德）

這場對話從愛開始，一路滑到婚姻制度、被搶的腳踏車、被人揪住頭髮按在地上的十三歲、機器人、基因篩選嬰兒、死亡、紐約的跑步機，最後落到一個問題：一個笑話什麼時候算寫完。

## 出過事故的車，那扇門再也關不嚴

諾曼德有過一段十二年的感情，高中同學，從少年談到三十歲出頭。

他的覆盤很乾脆：那不是愛了，那是一段關係。是舒適，是慣性，兩個人一起滑進了婚後生活的自動駕駛模式。他試過分手，沒分掉，因為生活已經嵌得太深。後來他出軌，被抓到，場面很難看。兩個人一起去做伴侶治療，試圖修復。

> 就像一輛出過事故的車。修是修了，可那扇門再也關不嚴了。（馬克·諾曼德）

這個比喻不需要再解釋。很多關係死掉的方式，跟車禍差不多：不是當場報廢，是撞完之後所有零件都還在，就是裝不回去。

## 婚禮籌備裡的兩個人，活在兩個世界

現在他訂婚了。未婚妻在全力推進婚禮：挑裙子、看場地、選花，整個人陷在裡面，興奮得不行。婚禮定在新奧爾良，他的老家，明年辦。

他自己呢，有點愧疚，因為他完全沒有那種勁頭。

他對婚姻這個制度本身的評價很直接：過時的想法，不太現實。但他也說，多數女性喜歡婚姻這個概念，喜歡"我訂婚了"這個狀態。他不覺得這是壞事，只是承認自己站在這個儀式的外面。

## 臉上畫著彩虹的那個白人小孩

新奧爾良，特雷梅區，法國區外面。他是街區裡唯一的白人小孩，自動成為異類、少數派、怪胎、書呆子。

他講了一個故事。十三歲那年，他在夏令營做志願者，陪小朋友玩，被人在臉上畫了一道彩虹。他就頂著這張臉騎車回家。十七歲的幾個大孩子遠遠看見他，判斷很精準：這小子臉上有彩虹，好下手。

他們攔在前面，說要試試他的車。他說不用了不用了，我知道你們要幹什麼。對方又說了一遍，然後一把推開他，騎走了。

> 我臉上畫著彩虹，一個人騎著車，他們一英里外就看見了。我就是個活靶子。（馬克·諾曼德）

他也有過更魔幻的經歷：被搶過好幾次，丟了很多腳踏車。最讓他記住的還不是丟東西，是回到家哭著說完之後，父母那種"自由派到有缺陷"的反應。

他們說：算了，那些是街區裡的窮孩子，他們需要這輛車。

諾曼德當時的想法是：我需要一輛腳踏車騎車上學，我也想住在一個沒有盜竊和破壞的街區。但這件事就到此為止了，一家人翻篇了。他說他很早就從這件事裡得出了一個結論：行，那我得自己想辦法。

## 抓住頭髮的那隻手

萊克斯也講了自己的版本。他年輕時留過兩年長髮，玩樂隊。有一次跟人打起來，一對一的局面本來還行，然後對方的朋友上來了，沒有拉架，其中一個人從背後抓住了他的頭髮，把腦袋往後扯，拽倒在地。

他說他記得的不是疼，是那種徹底被卡住的感覺：我什麼都做不了。

> 那是一種很深的不公平感。你打不贏。不是因為你不夠強，是因為人多了就是贏不了。暴民永遠贏。（萊克斯·弗裡德曼）

諾曼德的版本類似。他被圍過很多次，被打過臉，流過鼻血，但從沒進過醫院。他說暴力本身他不太在乎，男孩之間的打鬧，很正常。真正難受的是那種捕獵感：這小子好欺負，我們能拿下他。精神層面的東西才殺人。

他承認這些事塑造了他的不安全感，塑造了他對自己價值的判斷。他現在的習慣是：我是不是放屁太多了？我是不是很煩人？我是不是惹到這個人了？

而搶車的那幫人不用想這些。他們只需要想：我要這輛車，我拿走，管他怎麼想。

## "你在這兒主持什麼局面？"

他父母是好人，慷慨、體貼、非常聰明，但都是工作狂，能分給孩子的精力有限。他形容那種親子關係有點像同事：天挺冷的哈？是啊，挺冷的。

他父親是個易怒的父親。諾曼德的分析是，父親自己有個糟糕的童年，一直在掙扎著養家，住在糟糕的街區，天天被偷被砸，生活一直在壓他，他就往別處洩。

真正讓他記一輩子的是一件小事。一次感恩節之類的家庭聚會，所有表親都在。年紀還小的諾曼德在客廳中央講段子，一屋子人笑，他第一次嚐到"掌控全場"的滋味。

他父親走過來，說了一句話：

> 你在這兒主持什麼局面呢？（馬克·諾曼德）

他說他當場就縮了。從"看看我，整個屋子都在聽我講"變成"對啊，我算什麼東西，我誰也不是"。

萊克斯問：你覺得你父親知道自己傷到你了嗎？

諾曼德說，他不知道，我不覺得他知道。

這就帶出了這場對話裡比較紮實的一段觀察。父母傷害孩子，絕大多數時候不是惡意，是鈍。這種鈍有個苦澀的好處：你知道他不是想害你。但壞處也很清楚：他永遠不知道自己害了你，你連對峙的機會都沒有。

## 自我批評有兩種，一種開工，一種關機

諾曼德在臺上那種自嘲、自貶、把自己往泥裡按的風格，不是設計出來的。他說他不太想深挖這塊，他繞著走，跳踢踏舞，只能靠段子漏一點出來，因為現實生活裡他不做這件事。

他對"愛自己"這個流行口號有點不耐煩。他的觀察是：真遇到一個滿嘴"我很棒、生活很好"的人，人心裡第一反應是，這人真煩。他寧願跟一個不自信的人待著。所以也許他不想治好這個毛病。

萊克斯在這裡補了一個區分，說得挺準：自我批評分兩種。

> 一種是"我這件事做得不行，我能改，我能調，我能更好"，這種批評是能開工的。另一種是"我討厭我這樣，我就是個廢物"，這種一出來人就關機了。區別全在這裡。（萊克斯·弗裡德曼）

諾曼德接得很順：關鍵是批評要有產出。永遠在試著改一點、調一點、好一點。這話從一個靠罵自己吃飯的人嘴裡說出來，重量不太一樣。

## 他把"恨自己"這件事，拆成了五分鐘一段

喜劇在今天為什麼還重要？諾曼德給的理由很具體。

他說現在 HR 管得太寬了。所有人都在怕，怕十年前的一條推文被翻出來，怕某次採訪裡說過什麼，怕自己 1999 年在 Facebook 上點過的一個贊。人人都在舉報別人，因為舉報有流量。

> 但我們都是人，都有那些不乾不淨的念頭。你在辦公室不能指著鮑勃說，你胖得要死，你會因為身材羞辱被開除。可在俱樂部裡你說，那傢伙胖得要死，全場跟著說，他確實胖得要死。這是一種奇怪的宣洩，因為我們平時只會把東西往下壓。（馬克·諾曼德）

他的類比很生猛，但意思清楚：一個人白天再端莊，晚上的某些要求也很具體。壓下去的東西總得找出口。

所以在他眼裡，喜劇俱樂部是一個被允許說真話的房間。這不是說俱樂部裡的話都對，是說那裡允許人把心裡那點不體面的東西拿出來晾一晾，晾完再收回去。

## 在誰也不認識你的地方炸場

播客和單口，他更喜歡哪個？

播客舒服，能伸展開，能喘氣，像跟朋友聊天。單口是作品，是一段交付，一段一段往前砸。但播客有個致命問題：沒有反饋。人可以想象新澤西某個人開車上班時笑噴了咖啡，可聽不到。

他真正上癮的是另一種東西。

> 最好的一種感覺，是你在一群完全不認識你的人中間炸場。你離開家，離開老婆孩子，跑到一個鳥不拉屎的地方，底下全是些鄉下人，他們甩著啤酒給你叫好。演完你跟一個胖女人上了床，然後回酒店，躺在床上想，剛才那是什麼？沒有人會知道這件事。它就散在空氣裡了。（馬克·諾曼德）

比爾·伯爾（Bill Burr）有個說法，叫"在無人知曉處封神"。諾曼德描述的正是這個東西。

## 奧斯汀要的不是五個月，是五年

聊到奧斯汀，諾曼德的態度挺清醒。喬·羅根（Joe Rogan）確實在推動這件事，塞古拉（Tom Segura）搬過去了，一堆喜劇演員搬過去了，俱樂部一家接一家開。他去看過羅根新開的場地，評價是：為喜劇而生，每個細節都對。

但他提醒了一件事：大家看到"奧斯汀是新中心"這句話，看一眼表，五分鐘過去了，發現什麼都沒變，就開始罵。

> 它需要時間。你不可能一夜之間做成這件事。人們總是忘記這一點。（馬克·諾曼德）

他也擔心一口吃不下：奧斯汀本身不大，基礎設施跟不上，產業配套也還沒有。萊克斯補了另一面：從科技側看，奧斯汀有大片土地可以往外鋪，等於給你機會重新劃街區，這種自由度在紐約是沒有的。

諾曼德對"新希望"這件事本身很有好感。人類一直在幹這個：去美國，去烏托邦，去火星。哪怕那邊只是一片紅色的塵土，你還是得去看看。

他對唱衰的人也有一套看法：很多人恨改變，恨任何新東西。這些聲音很刺耳，但沒人會因此停下。

他還提了一個有意思的類比。奧斯汀現在的處境，有點像綠日樂隊（Green Day）走紅之後，老粉絲就不願意承認自己喜歡他們了。一個地方火了，喜歡它就變得不酷。可奧斯汀五年前在喜劇圈就已經很受歡迎，演員們排著隊去演出。現在只是火得更大了。

## 如果機器人有了情緒，人類就贏了

話題轉到機器人。萊克斯講了他做機器狗時的那種體驗：這東西會動，會認你，人會莫名其妙地高興。他自己也說不清這是不是擬人化投射，可能跟人心裡那點孤獨有關。他說養盆植物也有效，公寓裡多了活物，整間屋子的氣場都不一樣。

諾曼德的回應是這場對話裡最飛的一段。

他說他不擔心機器人接管世界。現在的機器人確實可怕：比人強，不用睡覺，不用吃飯，不會嫉妒。但如果真給它們裝上情緒，人類反而贏了。

> 論情緒，誰比得過我們？我們有幾千年進化出來的情緒垃圾。我們只要走過去說，喂，機器人，我聽說你老婆跟那臺電鑽搞上了。它們當場就崩了。我們能霸凌它們，能情感操縱它們。那才是我們贏的時候。（馬克·諾曼德）

他這套邏輯的源頭，是他父親。一句話就能把人釘在原地，一刀捅到骨頭上。造物主把這種能力傳給了人類，人類再拿去對付自己造的東西。

關於自動駕駛，萊克斯的解釋比較樸素：短期內它只是讓開車變得舒服一點，幫你處理無聊的部分，人還是得保持注意，但能像乘客一樣看看窗外。等到完全自動的那天，人可以在車上睡覺、看書、幹活，從 A 到 B 花多久就不重要了，路網結構都會變，等於一種開到你家門口的公共交通。

諾曼德想的是另一層：人越來越習慣活在數字世界裡，可能越來越不想出門。而線上交流有個硬傷。他自己是播客的重度聽眾，遠端錄的節目基本都難聽，沒有連線感。

> 為什麼連眼神都不對？就是有些東西必須在同一個房間裡。有資訊素，有某種我們理解不了的東西。（馬克·諾曼德）

他拿麥片打比方：碗裡的麥片總會自己聚成一堆，從來不散在另一邊。人也是這樣。

## 提前吃屎，是一種人生策略

萊克斯問他，會給今天的高中生、大學生什麼建議。

諾曼德先立了個前提：人得先想要一個自己看得起的人生。不是所有人都這樣，很多人只想馬上爽、馬上好看、馬上有錢。他說這就像存錢，沒人願意存，美國大概只有百分之十幾的人能拿出 1000 美元應急。

他真正想說的是延遲滿足這件事，用了一個非常生猛的比喻。

> 假設一個女人懷了孕，五分鐘就能生下來，噗，一個健康的新生兒。我覺得人會更容易把這孩子扔掉。正因為有九個月的折磨，撕裂的胎盤，各種亂七八糟的罪，你才會愛這個東西。喜劇、賺錢，都是一樣的道理。你沒有為它付過代價，你就不會珍惜它。（馬克·諾曼德）

他順手拿童星舉了例子：一堆童星二十出頭就海洛因成癮，因為他們的快樂感受器被燒穿了，什麼都沒付出就得到了一切。

然後是他的核心建議，英文原話是 eat shit early，早點吃屎。

他講了個身邊的人：有人出了事，本來有個早早認錯的視窗，但他想硬扛過去，結果一路扛到塌方。

> 如果他一早就認了，說我搞砸了，是我的問題，他會被罵一個月，然後事情就過去了。現在這件事成了他的全部身份，那才叫慘。（馬克·諾曼德）

配套的第二個建議是：把時間尺度拉長。高中時覺得天要塌了的事，考試、被討厭、被橄欖球員揍了一頓，現在連想都想不起來。眼下這件事也一樣，它只是這條傻乎乎的人生裡的一個小點。

還有一句他反覆強調：失敗不是終點，失敗只是學習。

## 一輛 1973 年的寶馬，和凌晨三點的地窖

什麼活動能讓人忘記時間？

第一是好的對話。在喜劇地窖（Comedy Cellar）跟朋友坐著，威士忌在轉，人完全鬆開，誰也不在乎自己看起來酷不酷，髒話亂飛，心裡只想著"他還在說，可我想說我那個段子"，然後一看錶，凌晨三點，已經聊了五個小時。

第二是他剛買的一輛 1973 年的寶馬。手動擋，鏽跡斑斑，一堆鬆動零件。

> 現在所有東西都在數字化、自動化、不用動手、送貨上門。這輛車是世界上最需要動手的東西。我盯著轉速錶，掛錯擋了，完了，要熄火了，補點油，抬離合。全靠腦子和注意力。它就是我生活裡需要的那點鍛鍊。（馬克·諾曼德）

## 異裝保姆、高跟鞋，和五個街頭小混混

萊克斯問：別人對你做過什麼小小的善意，你永遠忘不掉？

諾曼德先開了個下三路的玩笑，說高中時有兩個姑娘願意幫他手淫，他一直很感激，希望女人們知道這對男生意味著什麼，那差不多等於告訴一個孩子他很聰明、他被人愛。

然後他講了真的那件事。

他六歲那年走丟了，在街上哭，一個好心的老先生把他領進屋，試著給他父母打電話，最後家裡人找了九個小時才找到他，警察來了，FBI 來了，直升機都出動了。那位老人就讓他坐在屋裡，守著，什麼都沒發生。

第二個故事更完整。

他家請過一個異裝保姆，九十年代，一個身材高大的黑人，穿裙子、戴假髮。他的腳踏車被搶了，父母的態度是算了，窮孩子，需要它。這個保姆不幹：走，我們把車要回來。

於是兩個人開著一輛麵包車在街區裡轉，找到了那幫小孩，五個人，圍著一輛車。保姆問：你想跟我一起下去，還是我自己去？諾曼德說他當時嚇得要死，說你一個人去吧。

然後這個人穿著高跟鞋和假髮下了車，走到五個街頭混混面前。那邊開始罵：看這怪物，死同性戀，各種難聽的話，九十年代。他就那麼站著盯著他們，盯到對方覺得，行吧，那現在只能打一架了。

> 他說，那不是你的車。他們說，你想怎麼樣？他把手放在車架中間，他們什麼都沒做。他把車抬起來，說了一句，我就知道。然後把車扛到肩上，拉開車門，扔進去，我們開走了。（馬克·諾曼德）

萊克斯的評論很短：那是真的勇氣，他們手裡有工具，兩秒鐘就能把他打趴下。

諾曼德說，一個孩子看到有人願意為自己冒這個險，那種感覺是巨大的。有人站在你這邊，這件事本身就是分量。

## 記憶、死亡，和一個小時的轉機

接下來是個老問題：寧願失去所有舊記憶，還是永遠無法制造新記憶？

諾曼德一開始選後者，理由很樸素：留著舊的幹什麼。萊克斯反駁說，記憶不是錄影帶，人會一遍遍重放它們，而且每次重放都在改它，改到它符合自己現在對世界的理解。人身上那點希望和那點憤世嫉俗，全都紮根在記憶裡。刪掉記憶，性格也就沒了，只剩一點關於世界如何運轉的常識。喜劇會變成什麼樣，那倒挺有意思。

諾曼德被說服了，認了前半句：沒有那些記憶，我就不是我了。

然後聊死亡。萊克斯提到自己有終末期的比喻，問他會不會天天想這件事。諾曼德說天天想。

會不會怕？

> 不是怕，因為躲不掉。冬天要來了，先去囤點堅果。真正難的是，這趟車總會到站，那折騰這一切到底是為了什麼？（馬克·諾曼德）

他說人腦裡有個開關，真去想"它會結束"這件事，那個開關會自動跳閘。所以斯多葛派讓人冥想死亡，因為這件事能重新排列人的優先順序。

他還有一個觀察，關於人怎麼打發時間。航班中轉有一小時，人們會說：這一個小時我們幹什麼？他每次聽到都愣住。

> 什麼叫這一個小時幹什麼？這一個小時就是你的人生。你卻想著怎麼把它殺掉。（馬克·諾曼德）

萊克斯接上去說，無聊在今天是一種禮物，等待的時候人可以跟自己的念頭待在一起。那些念頭，跟臨終前會有的念頭是同一批。臨終床上沒人刷 TikTok。

諾曼德說，那可不一定，說不定有內容創作者覺得，哦我要死了，這個內容不錯，把機器響的那一聲拍下來，賬號收尾收得漂亮。

## 生命的意義，就是你做的那盤菜

萊克斯問意義。諾曼德的答案是否定的：沒有意義。沒有來世，沒有天堂，那些都是編出來讓自己好受的。

> 就像你問，我做的這盤菜有什麼意義？意義就是你把它吃掉，儘量吃得香。菜是你做的，你備的料。所以就從裡面榨出點東西來，別死，儘量讓它久一點。（馬克·諾曼德）

萊克斯從另一個方向補了一刀。地球四十多億年，生命很早就出現了，簡單細胞，然後是捕食和被捕食，是大量的性和大量的暴力，是自然選擇，是無數動物愛過、失去過、殺過、被殺過，最後居然長出了人類文明。人一天到晚在造東西：造藝術，造喜劇，造新的東西。它看起來不像在走向死亡，它看起來在走向某個地方。

諾曼德接住了這個球：所以你錄了這麼多期播客。你潛意識裡在騙過死亡。

這就引出了歐內斯特·貝克爾（Ernest Becker）的《死亡否認》和恐懼管理理論：對死亡的恐懼是人類創造力的核心引擎之一。人造東西，是想讓自己以某種方式留下來。一個專場傳到 YouTube 上，創作者希望它能活得比整個文明還久。

萊克斯最後加了一句自嘲：可 YouTube 明天就可能沒了。這一切明天就可能沒了。

## 紐約的跑步機還開著

諾曼德 2007 年搬到紐約，第一年被搶了三次。但他的記憶重點不在搶劫，在那座城市當時的電流感。所有事情都在發生。

現在變了。紐約曾經是那種地方：人要當畫家、當喜劇演員、當歌手，就得去那兒。到處都是破酒吧、爛場地、能讓人胡來的角落。現在滿街是 Pink Berry、賽百味和 Chase 銀行。錢一直在湧進來，創作者一直在往外走，去納什維爾、去奧斯汀、去丹佛。

> 你要在這裡才能出頭，這句話已經沒了。這對城市傷害很大。它變得沒靈魂了。（馬克·諾曼德）

他打了個比方：像一段婚姻，還愛著，但沒有以前那麼熱烈了。

不過他還是覺得紐約會回來。理由很實在：那是美國的心臟，移民從這裡進來，股市在這裡，娛樂產業大半在這裡。也許多年之後，底會掉一次，人再搬回來。

他喜歡紐約的地方也很具體：走四步換一個世界。小義大利，四步之後是唐人街，再走十英尺是布魯克林。億萬富翁的房子旁邊蹲著一個流浪漢。黑人跟古巴人在吵架，一個亞洲人在中間勸，計程車司機來自中東。街上全是漂亮女人，全是聰明腦袋。節奏推著所有人往前跑。

> 這城市也會把你操翻。你落地肯尼迪機場，被搶了，Uber 司機罵你是同性戀，你踩到一坨人屎，心想我這是到哪兒了。但那點壞訊息，就像被揍一樣，它會讓你長出更多層皮。（馬克·諾曼德）

他說這就是為什麼老演員看到新來的農村孩子，會說：我拉你一把，因為我知道規矩。你會被揍六個月。跑步機不轉，人就不會跑。紐約的跑步機一直轉著。

他也提了洛杉磯和紐約喜劇的區別。紐約像個學校、一個新兵訓練營：做出好東西來，看看旁邊那個人怎麼講，學他，跟他混。洛杉磯更像一個競技場：我什麼時候上場？我是下一個。我比你紅。

順便說一句：比爾·伯爾、安東尼·傑塞爾尼克（Anthony Jeselnik）、黃阿麗（Ali Wong），這些洛杉磯的頂級演員，都是在紐約練出來的。

還有戴夫·阿特爾（Dave Attell）。諾曼德形容他像八十年代動作片裡那種隱居山林的高手：在蒙大拿的溪邊搭個小屋，削著一根樹枝，來人說你得回來，俄羅斯人要打過來了，你是最好的。他說我早就不幹這個了。來人說你必須回來。最後他看一眼亡妻的照片，說，行吧，我去。

阿特爾就是這樣的人。他天賦是白給的，而且他好像根本不想"成功"。他愛的就是喜劇這門手藝本身：變得更逗，把段子磨得更好，跟別的演員較勁。不為錢，不為名。

## 炸場到底是什麼感覺

萊克斯問他：炸場（bombing）是什麼體驗。

諾曼德說，很糟糕，但這是行當的一部分。最難受的是那股勁兒。一個人演得好、全場爆笑的時候，心裡其實有點心虛：我沒上過一天班，我靠講笑話活著，我站在臺上講我的雞巴，他們就愛我了，還叫我天才。我講的是我的蛋。然後炸場的時候，腦子裡第一個念頭是：對啊，你們說得對。

一開始人會想，去你們的，你們不懂。然後念頭開始往下滑：也許這段確實不行。也許他們是對的。我確實很爛。我早就知道自己爛。我應該去當郵遞員。

他說他有過炸完之後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像 PTSD 一樣。

最慘的一次是在一個兩萬人的體育館，講了三十分鐘，全場死寂。

> 炸場很疼，正是因為疼，所以大部分人幹不了。很多人其實能學會講喜劇，是炸場太狠了，把他們擋在外面了。（馬克·諾曼德）

他拿明尼阿波利斯打比方：那城市明明挺好，為什麼人不多？因為冬天太狠，而當地人愛這一點，冬天把不該來的人擋在外面了。喜劇也一樣。

萊克斯接著講了他對開放麥的觀察。他去過不少，坐在底下聽。臺上的人明顯不全是新人，很多已經幹了一兩年，甚至五年，多數並不好笑。臺下二十來個人，幾乎不笑，眼神裡甚至帶點嘲弄。可臺上的人還是往上衝，能量拉滿，像在對著一個不存在的觀眾演出，像在對著自己夢裡那個場子演。

他說他看的就是這個。人為什麼願意幹這種事。

> 那裡面有一種很純粹的東西。他知道底下沒人笑，他還是把段子講完，走下來，然後不知道該看哪兒，低著頭看手機，看鞋，眼神放空。這一幕比很多成功故事都好看。（萊克斯·弗裡德曼）

諾曼德說，做喜劇需要一點妄想。人得覺得自己能幹這個，明知道前面有十年地獄，還願意進去。演員看到朋友炸場，心裡想的是：他炸了，但我能拿下他們。然後拿不下。可還是得這麼想，否則第二天不會再去。

關鍵是量。妄想少一點，撐不下去；妄想太多，就是個瘋子。

## 開頭是最難的部分，這跟遊戲正好相反

萊克斯說他想試試單口，哪怕五分鐘，甚至一分鐘，光是想想就怕。他問諾曼德：一個想上臺講五分鐘的人，第一步該怎麼走？

諾曼德的回答裡有個很準的觀察：喜劇的難度曲線是反的。打遊戲是第一關最簡單，跳過一個烏龜，越往後越狠，最後三十個敵人一起上。喜劇反過來，開頭就是地獄，全是障礙。

> 你在 Netflix 上看那些名演員，講得全場沸騰。同一套東西拿到開放麥去講，會死得很難看。這就是最怪的地方。你必須先穿過地獄，才夠得著那片應許之地。（馬克·諾曼德）

他給的第一條建議很樸素：把東西練到爛熟。因為上去之後人會慌，腦子會亂。所有人都以為難的是段子本身，其實還有另一半：氣場，可不可愛，節奏，頓挫，知不知道自己是誰，觀眾怎麼看。

他舉了個很具體的例子。一個人上臺講一堆東西，可觀眾腦子裡轉的是：這人明顯是同性戀，他為什麼裝作不是？後面所有笑點他們都聽不見了。所以得先搞清楚自己在別人眼裡是什麼樣。

然後是重複，重複，再重複。以及一句他反覆強調的話：炸場不是失敗，炸場是資料。

> 你花了很久打磨一個專場，拿到 Netflix 上砸了，那叫搞砸了。但在開放麥上沒人笑，那只是告訴你，這裡有問題，那句話我漏了一個詞，這個梗太繞了。你要像對待做菜一樣對待你的段子，鹽放多了，下次少放一勺。區別在於，蛋糕烤壞了你不會難過，段子砸了你會難過。所以你得把情緒也算進去，然後像個機器人一樣，繼續往下一個開放麥走。（馬克·諾曼德）

他還加了一句：在別的喜劇演員面前炸場，比在陌生人面前炸場慘得多。因為他們知道剛才發生了什麼，他們本來可以救，他們沒救。而這些人，接下來幾年會是"朋友"。

## 我聽到的音樂在很遠的地方

萊克斯承認自己也試著寫過，寫了三十來分鐘，夠他看清一件事：寫一個原創的東西真的很難。

他說他能分辨出自己寫的東西好不好，這一點就比很多人強，因為大多數人的自我會跳出來說，這個很好。他真正在追的是原創性。哪怕原創的東西砸了，那也算一次漂亮的揮棒，至少揮了。

然後他講了自己腦子自然往哪兒走：黑暗的地方，但不是諾曼德那種黑暗，是歷史層面的、近乎荒誕的黑暗，希特勒、斯大林那一類。走到那個位置，再講一件荒謬的事。

> 我做大多數事情的時候，都能遠遠聽見那段音樂。我知道如果我真往下走，它會是什麼方向，雖然我還不知道每一步該怎麼邁。（萊克斯·弗裡德曼）

諾曼德說，這已經很超前了。很多人幹了三年都不知道自己的聲音是什麼，還在模仿別人。而這個自我批判的引擎，恰好是這件事的關鍵。

他也講了自己是怎麼走到現在這條路上的。第一年非常慘，忘詞，結巴，鋪墊講完了，包袱想不起來，站在臺上恨自己。後來慢慢發現自己往哪兒走：不裝別人，講自己那點東西。

他的例子很能說明問題。人們會說不要物化女性，但同一批人會說凱特琳·詹納很美。他就在這兒下刀：那為什麼她能物化，超模不能？他說他有一段是，女人說凱特琳·詹納是個美麗的女人，我說你長得挺像她的，對方立刻翻臉。這裡面有個東西，不是笑話，是人自己在騙自己。

還有那種，有人說我不看膚色，然後旁邊人來一句，你是黑人。你不是。

他喜歡的正是這一類：人在給自己打馬虎眼，他把它點出來。觀眾笑，是因為心裡那句"我也這麼想過，但我不敢說"被人替他說了。

## 老天爺賞飯，和一門手藝

回到阿特爾。諾曼德說他是那種"天賦是白給的"的人，而且他好像真的不在意成不成名。他在意的是活兒本身：能不能更逗，能不能把段子磨得更緊，能不能比旁邊那個人強。不為錢，不為名，純粹是這門手藝。

萊克斯說這挺反常識的，因為他沒紅到那個份上。諾曼德糾正說，九十年代他很紅，有自己的電視節目。只是沒有紅到"他應該有的那個位置"。

然後他給了一個很殘酷也很誠實的判斷：

> 主流的東西永遠是最差的那一檔。就像麥當勞和一個巷子深處的小館子。有些演員確實好，但最好吃的那家，永遠不會是開得最多、名字最響的那家。（馬克·諾曼德）

## 一個笑話什麼時候算寫完

萊克斯引了凱魯亞克一句話：總有一天我會找到合適的詞，而那些詞會很簡單。他問諾曼德：怎麼知道一個笑話寫完了？

諾曼德先拆了結構。笑話分好幾種：有一種叫 chunk，一個大想法，中間掛一串小梗，最後收在一個高潮上；有的一句話就完；有的在包袱後面還掛著 tag，tag 本身又是一個笑話。

他舉了自己的一段：

> 我是在那個猶太交友軟體上認識我女朋友的。那個軟體叫什麼來著？PayPal。（馬克·諾曼德）

他解釋這個結構：先讓人順著一個方向理解，然後一個急轉。笑話的本質就是這個：我說了一件說得通的事，但你沒料到後面那半句。就這一句，他磨了很久，關鍵在"PayPal"這個詞。他試過 Venmo，不行。PayPal 就是更響，因為裡面有個"pay"。為什麼更響，說不清。這就是喜劇裡那點說不清的東西：可以把技術分析做到死，可最後還是有一層薄薄的魔法。

他說當一段東西"圓上了"，人能感覺到。像一顆釦子扣上了。

萊克斯問：那個詞是不是"簡單"？

諾曼德說是。他講了個現場看到的事。有一次戴夫·查普爾（Dave Chappelle）在臺上演，克里斯·洛克（Chris Rock）和德米特里·馬丁（Demetri Martin）在後臺看。查普爾講了一句關於性或女人的話，馬丁說，這個有點簡單了。洛克回了一句：

> 所以它才好。（克里斯·洛克，轉述自馬克·諾曼德）

諾曼德說，他那時候還是個小演員，站在旁邊，等於白撿了一堂課。

然後他講了本傑明·富蘭克林那個故事。富蘭克林的朋友要開帽子店，掛了塊牌子：帽子出售，12 美元。富蘭克林說，12 美元不用寫，人家只需要知道你賣帽子。朋友改了，只留"帽子出售"。富蘭克林又說，"出售"也不用，你開著店，人家自己能想明白。最後牌子上只剩一個詞：帽子。

 他在這個滿是受害者和求關注的世界裡，得了癌症，九年，誰都沒告訴，連最好的朋友都不知道。他被人罵過，被人圍攻過，他完全可以打出那張癌症牌，他一次都沒打。這人的骨氣，你就說。（馬克·諾曼德）

諾曼德只跟他聊過五分鐘，在喜劇地窖。之後諾姆上臺，去跑他那段《大衛·萊特曼秀》的段子。

他說諾姆身上有種組合他很喜歡：極其聰明的人幹極其愚蠢的事。路易·CK 也是，一個喜劇天才，照樣講對著小孩放屁。聰明人不端著，還覺得屁很好笑，這個組合很迷人。

萊克斯順著說，這可能是教育裡被壓制掉的那部分。大人總說，放下，別鬧，別胡鬧。可那種孩子氣、那種玩鬧，本身是一種智慧。

然後他給諾曼德下了一個判詞：你身上有一點小鬼氣（imp）。

諾曼德讓他解釋。萊克斯查了一下：小鬼，歐洲神話裡的一種存在，類似精靈或惡魔。

諾曼德：你是在說我是精靈？

萊克斯：經常。

諾曼德：精靈或惡魔，這跨度也太大了吧。

萊克斯把話說完：你是那種扣得整整齊齊、一本正經的人，可你眼裡有一點亮光。觀眾看得見那點亮光，這就是你能共振的原因。

## 俄羅斯的桌子和美國的麥克風

中間插了一段題外話。萊克斯提到他很想跟丹·卡林（Dan Carlin）做一期俄國專題，他能直接讀俄文件案，把原文裡的那股勁翻出來。他說很多語言裡都藏著那套文化，俄語尤其如此，二十世紀的全部歷史、全部的暴行和背棄的承諾，都在這個語言裡。

諾曼德接：諾姆說過，俄國文學是最貼近人類存在本身的。

萊克斯接著說，蘇聯時期的喜劇演員地位很特殊。人沒法公開反對政府，所有的憤怒、對荒誕生活的挫敗感、對物資短缺和臃腫官僚的嘲諷，只能靠黑色幽默出來。所以那種文化裡，一群人圍著桌子，伏特加一開，說的話要多髒有多髒。

諾曼德說他講校園槍擊的段子，有人問他怎麼講得出來。他的回答是：也許這就是我處理它的方式。憑什麼我必須用別人的方式共情？也許我們不是同一種人。

這一段其實回答了前面那個問題：為什麼喜劇俱樂部重要。它不只是一個講笑話的地方，它是一個社會允許憤怒存在的出口。有出口的地方，憤怒會變成段子；沒有出口的地方，憤怒會變成別的東西。

## 這場對話裡真正站得住的東西

整場聊下來，諾曼德沒給什麼雞湯。他給的都是自己試過的、付過代價的做法。

他和萊克斯有一點很像：兩個人都是自我批判的重度使用者。區別在於一個人把批判做成了手藝，另一個人把批判做成了研究。這場對話最有意思的地方不在某個金句，在兩個人把"我怎麼跟自己相處"這件私事，攤開來對了一遍賬。

諾曼德的賬本上寫著幾條：愛是體力活；父母傷你的時候多半不是故意的，所以你別指望一句道歉；炸場只是資料；越早認錯代價越小；開頭最難，撐過去才有後面；簡單的東西最貴，因為要砍掉一堆東西才剩下它。

這些話單拎出來都像大道理。但每一句背後都跟著一個具體的東西：一輛被搶走的、臉上畫著彩虹的腳踏車；一個穿高跟鞋的保姆站在五個混混面前；一個兩萬人的體育館裡的三十分鐘死寂；一臺上世紀七十年代的手動擋寶馬。

喜劇之所以能講這些，是因為它把疼的地方磨到了能讓人笑。磨的過程沒人看見，磨完的東西人人叫好。這大概是這門手藝最不公平也最迷人的地方。

- 把"愛自己"換成"有產出的自我批評"。區別在於批評完之後是開工還是關機。每次只想一件事：這裡能改哪裡。改不動就放下，別在原地罵自己。
- 炸場不是失敗，是資料。下一次上臺前，把上一場沒人笑的地方當成實驗記錄去讀，找出是鋪墊太長、詞漏了，還是節奏錯了。一次只改一個變數。
- 把東西練到爛熟再上臺。慌的時候腦子會空，只有肌肉記憶能救。上臺前至少開口練二十遍，練到不用想下一句。
- 先搞清楚自己在別人眼裡是什麼樣。同一句話，從一個明顯不像那種人的人嘴裡說出來，笑點會消失。找兩三個敢說真話的朋友，問他們第一眼覺得你是什麼人。
- 早點吃屎。犯了錯就第一時間認，認了被罵一個月，事情就過去了。硬扛會把一次失誤變成全部身份。
- 把時間尺度拉長。現在讓你睡不著的事，五年後不會記得。把這句話寫下來，貼在你每天看得見的地方。
- 想清楚要的是馬上爽，還是為某件事付代價。前者的回報是十秒，後者才會長成身上的一部分。
- 留一件必須動手的事。一輛手動擋的老車、一門樂器、一道要切三小時的菜。在所有東西都被自動化之後，需要一個不能託管的練習。
- 把中轉的一小時當成人生的一小時。別急著"殺掉"它。那些等待裡的念頭，和臨終前會有的念頭是同一批。
- 找一個允許你說真話的房間，定期去。它可能是喜劇俱樂部，可能是某個朋友家的餐桌，可能是深夜的一條語音。人在那種房間裡才不憋著。
- 如果真想上臺講五分鐘，先去找最近的開放麥，別等到寫好十段。這個行當的入口在臺上，不在紙上。

節目最後，萊克斯唸了諾曼德的一條推文當收尾：聖誕節得奧密克戎最糟糕的地方在於，你知道這份禮物是轉手來的。

一個靠講自己被搶腳踏車、被父親一句話釘在原地、在床上盯著天花板懷疑人生的人，最後留下的是一句關於轉贈禮物的笑話。這門手藝大概就是這樣：把疼的地方磨到能讓人笑，然後收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