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文·芬克爾：破譯古代文明的秘密與大洪水神話

> 大英博物館的歐文·芬克爾談破譯楔形文字、古巴比倫泥板，以及大洪水神話的源頭。

- 原標題：#487 – Irving Finkel: Deciphering Secrets of Ancient Civilizations & Flood Myths
- 期數：第 487 期
- 釋出日期：2025-12-12
- 嘉賓 / 主題：歐文·芬克爾：楔形文字
- 網頁版：https://lex.qiaomu.ai/tw/ep/irving-finkel/
- 官方頁面：https://lexfridman.com/irving-finkel/
- 精讀字數：約 12234 字（閱讀約 27 分鐘）

> 本文為 lex.qiaomu.ai 基於原始訪談的 AI 改寫中文精讀，非官方翻譯；引用請註明出處並連結網頁版。

土耳其東南部有個遺址叫哥貝克力石陣（Göbekli Tepe），大約建於公元前 9000 年。它比英國巨石陣早六千年，比吉薩金字塔早七千年。考古隊把發掘照片一股腦傳到網上，其中一張彩色圖版裡，夾在成堆石塊之間，躺著一枚綠色圓形石子，背面隆起，底面平整，形制像極了埃及的聖甲蟲護符。底面刻著幾個象形符號。

沒人為此寫過一個字。大英博物館的歐文·芬克爾（Irving Finkel）看到它，一眼認出那是什麼東西。那是一枚印章。按在泥上，符號的印痕就留在文書上，代表某位官員的簽名。有印章，就意味著有需要蓋章的契約、賬目、建材協議，也就意味著當時的那個地方已經有文字了。

這個判斷把亞述學界的共識往前推了六千年。芬克爾在 Lex Fridman 的播客裡說得很平靜：很多同行聽到這個會直接走出房間。

## 最早的文字證據在公元前 3500 年，可那是證據，算不上起點

底格里斯河與幼發拉底河之間的居民，手邊最不缺的材料是黏土。他們用黏土蓋房，用黏土做各種器物，最後發現黏土還能承載文字。書寫這件事的核心，芬克爾講得很清楚：A 畫下一個符號，B 看到之後知道它對應什麼聲音，雙方對這套符號系統達成共識。這是文字的本質，跟唱片的工作方式差不多。

爭論的焦點從來不落在誰先寫下第一個符號這件事上。更值得追問的，是哪一個瞬間最了不起。芬克爾認為，**真正的天才發明，是讓圖畫開始代表聲音**。畫一隻腳就是腳，畫一株大麥就是大麥，這誰都想得到。可一旦有人意識到，腳的圖案除了是腳，還是“腳”這個詞的讀音，整個局面就變了。

從那一刻起，書寫者手上就有了一整套表達聲音的積木。語言、語法、諺語、文學，全都跟著鋪開。蘇美爾人後來能用這套符號記錄巴比倫語，也能純粹靠耳朵把任何一門聽到的語言記下來。青銅時代的世界各地，確實有大量用楔形文字硬拼出來的外來語文字，有的抄寫員自己都看不懂，別人卻讀得懂。

## 他覺得教科書把順序講反了

亞述學的標準說法是：先有圖畫，後有聲音。先畫大麥，再慢慢學會用大麥的圖案表音。

芬克爾對這個順序很不買賬。他的反問很樸素：一群人迫切需要一套互相都懂的記號系統，為什麼不直接從聲音開始？大家都說同一種語言，把母音和子音拆出來，做成幾十個符號，理論上就夠用了。何必要先用一套最不靈活、最沒法表達語法的圖畫，再費勁繞到表音去？

他給出的替代解釋是：蘇美爾人手裡那些圖畫符號，**處在極漫長傳統的最末端，遠非起點**。在蘇美爾人之前，中東那片地方早就有人做生意、打仗、傳訊息。商人趕著三隻羊來賣，就在泥上畫三隻小羊，買主看得懂數量、看得懂品類，價格靠別的方式談。就像今天全世界都認識那個打叉的香菸圖示，沒人知道對方語言裡的“香菸”“癌症”“過濾嘴”怎麼說，意思卻傳遞得毫無障礙。

“我們至今還在使用圖畫文字，”他說，“它壓在所有混亂關係之上。”

按這個推理，蘇美爾人做的事，是有一天忽然想到：能不能拿這些笨拙的、像禁菸標誌一樣的圖案，去寫整門語言？

> 我說過，這就是我認為發生過的事。（歐文·芬克爾）

## 一枚印章能推出什麼

支撐他的證據只有那枚綠石頭，分量卻被他放得很重。它是一枚印章，不是隨手劃在陶罐上的塗鴉。它有平整的底面，是刻意做出來、用來壓印的成品。有印章，就有蓋章這個動作，就有需要蓋章的場合：付款、劃地、分配建材。這類場合背後一定有組織，有記賬，有可以追責的人。

他引了福爾摩斯里的一句話，說這句話不是柯南·道爾原創，可他一直記得：**理論上，從一滴雨可以推斷出尼亞加拉瀑布**。

那枚哥貝克力石陣的印章，就是他手裡的一滴雨。至於當時的人是不是把所有文書都寫在平展的葉子上，他並不排除這種可能。印度河流域出土的所謂文字幾乎全是印章，四五個符號刻一個名字，讀出來大概是“某某之子”。芬克爾說，圍繞印度河文字的那些研究有很多純屬胡話。真正寫在棕櫚葉上的東西爛掉了，可今天印度不少地方還在棕櫚葉上寫字，憑什麼幾千年前不是這樣。

為什麼大家不肯接受這個可能性？他給的答案很大：**慣性幾乎和演化一樣強大**。研究進步、研究觀念變遷的人，往往對慣性毫無概念。

## 我們手裡的泥板，可能全是從兩個儲藏室流出來的

已經破譯的部分足夠讓人樂觀。阿卡德語、巴比倫語、蘇美爾語，今天的學者讀起來相當流暢，不需要再解密。三千年跨度的文獻擺在那裡，資訊量極大。

問題出在亞述學家的一種隱性假設：手裡有的，差不多就是曾經存在的全部。芬克爾說這荒謬得離譜。

他舉了烏爾第三王朝（Ur III）的例子。公元前 2100 到 2000 年之間，人們生活在城邦裡，把貢品、祭品、稅賦全部登記造冊。他管這批人叫“稅務局的祖先”：一切都得寫下來，好讓某個小職員照著謄進賬簿，再由他上頭的人簽字，確保不出貓膩。這類泥板只有火柴盒大小，出土了成千上萬枚。

這些泥板來自大概兩間儲藏室。十九世紀的考古隊挖到了，當地人跟著挖，賣到世界各地，於是全世界的博物館裡都有這批火柴盒。它們代表的是兩間屋子的垃圾，一座城、一個民族、一整套信仰體系都比它大得多。

> 我們對那段歷史的看法，被材料的性質扭曲了。更麻煩的是，很多人根本沒意識到它有多扭曲。（歐文·芬克爾）

## 尼尼微圖書館的另一種結局

偶爾會有真正的圖書館重見天日。十九世紀五十年代，萊亞德等人在亞述首都尼尼微挖出了亞述巴尼拔（Ashurbanipal）的藏書。這位國王自號“世界之王”，本人受過抄寫員訓練，四處沒收泥板、收集泥板，想把古往今來一切知識塞進同一個屋頂下，有點像亞歷山大圖書館的亞述版本。

挖出來時，泥板散落在一間大廳的地板上、走廊裡，大量碎裂，大量燒過。

此後一個多世紀，學者的主要工作是拼合碎片。《吉爾伽美什史詩》裡那位女神在花園裡向英雄求愛，語句到關鍵處中斷，你得去找另一塊，再找另一塊，慢慢把整部文學拼回來。大家預設的邏輯是：全部拼上，就能得到完整的圖書館。

芬克爾認為恰好相反。南方巴比倫人和伊朗的埃蘭人聯手，用鉗形攻勢滅掉亞述，衝進首都，放火燒城，搶走女人、珠寶和黃金。很多人說他們出於洩憤燒了圖書館，可圖書館是亞述統治世界帝國的巨型大腦，裡面裝著當時所有知識，講同一種語言、用同一套文字的征服者，怎麼可能把它燒掉？他們會一車一車、一車一車地運回家。

**留在尼尼微廢墟里的，是複本，是碎塊，是搬運途中掉在地上的東西。**

這又是一條爭議觀點。Lex 調侃他是在不停製造麻煩，芬克爾回了一句：“可這是常識。”

## 破譯：一塊山崖上的三種語言

楔形文字的破譯有一個羅塞塔石碑式的入口。伊朗境內一處叫比索通（Bisutun）的山崖半山腰，大流士一世刻下了自己功業的記述，用三種文字並列：埃蘭語、巴比倫語、古波斯語。

古波斯語在十九世紀還活著，而且這一欄用的是楔形文字裡最簡單的一種寫法，學者很快認出它是古波斯語，讀出了裡面的名字“Darayawush”，也就是大流士。接著有人發現另外兩欄的篇幅差不多長，而波斯語那一欄裡反覆出現“我是大流士，偉大的王，世界的王，某某之子，某某之孫”這類套語。三欄內容重合，猜詞就有了抓手。

第一批發掘出來的關鍵詞裡有一個是“河流”。阿卡德語裡讀作 naru，阿拉伯語和阿拉米語裡的 nahr 與之對應。學者立刻抓起手邊的阿拉伯語詞典和希伯來語詞典，翻找能填進上下文的詞。**巴比倫語屬於閃米特語族**，這個判斷是整件事的金鑰匙。

芬克爾對這段英雄敘事裡的一位主角有意見。亨利·羅林森（Henry Rawlinson）被稱作“亞述學之父”，在芬克爾看來他頂多算繼父。羅林森拿到銘文後寫了一本很厚的書，內容幾乎全錯。

真正把系統看穿的人，是北愛爾蘭基利利（Killyleagh）的一位牧師，叫愛德華·欣克斯（Edward Hincks）。他有五個女兒，管著一座教堂，芬克爾說他就算不是持證天才，也離得很近。欣克斯本來在跟法國人搶埃及聖書體的破譯，撞了牆，順手拿了楔形文字做參照，結果把楔形文字解開了。

他解開的是最關鍵的一點：**一個符號可以有好幾個音值，也可以有好幾個意思。**

> 我本來想把這個壞訊息瞞著你。學它可不像在公園裡散步。（歐文·芬克爾）

Lex 追問，那得學多久。芬克爾答：大概五年，你這種人四年差不多。

## 楔形文字怎麼工作：把一個詞切成音節

它的底層邏輯是音節書寫。書寫者寫不出一個孤零零的子音 B，必須讓母音跟在子音前面或後面，於是就有了 ab 和 ba、ib 和 bi、ub 和 bu、eb 和 be。四個母音乘以全部子音，構成了基礎字符集。

想寫“museum”這個詞，巴比倫人會把 mu 寫一個符號，z 寫一個符號，um 寫一個符號。讀的時候在腦子裡把它們壓回一個詞。這就是基本機制。

麻煩在於，同一個音節往往不止一個符號。ba 一號、ba 二號、ba 三號都念 ba。書寫者並非存心折騰後人，這些音節源自蘇美爾語的詞，那些詞很可能靠聲調區分，聲調消失之後，符號把音值留了下來。學楔形文字，本質上就是背下整套符號表及其全部音值，再學會在具體語境裡挑對那一個。

雪上加霜的是，**他們寫字不留詞距**。整行連成一片。你只能從第一個符號讀起，把它的可能音值在腦子裡過一遍，再看下一個符號，如果第一個念 ba、第二個念 ab，ba-ab 這個音節結構像不像一個詞的開頭，就這樣一路推下去。

好訊息是變數被控制住了。符號的數量、組合的規則、常用讀法，都被人為收窄過，不會無限膨脹。

> 學通之後你會發現它非常美，美得驚人。（歐文·芬克爾）

## 蘇美爾語是一座沒有鄰居的孤島

學亞述學要同時啃兩門語言。巴比倫語是閃米特語族的一員，跟希伯來語、阿拉米語、阿拉伯語、衣索比亞語、敘利亞語同宗，十九世紀的破譯者可以靠閃米特語詞典反推詞根。蘇美爾語則跟世上任何已知語言都沒有親屬關係。

這一點讓芬克爾著迷。今天語言學研究的語言，絕大多數都能塞進某個語系：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斯拉夫語族，再邊緣的語言也能找到一個大而鬆散的家族。蘇美爾語沒有家族。

而語言不會憑空誕生，它一定是某個大家族的一支。也就是說，公元前 3000 年前後文字及時出現，把蘇美爾語記錄了下來；**跟它同源的、可能散佈在中國、俄羅斯、亞洲某處的大批語言，全部消失得乾乾淨淨**，只留下它這一個孤本。除非出現奇蹟，那些語言再也不會回來。

順著這條線，他聊到了尼安德特人。他們在歐洲生活了八十萬年，要熬過冰期，要共同撫養孩子，要說沒有語言，他一個字都不信。他們器官相同，大腦相同，而大腦會回應刺激。刺激越強，交流的需求越大。打犀牛的時候同伴喊“腿”，你一開始只會嫌他吵，喊到第三遍你忽然明白了，他說的是你的腿。這種事發生一次就夠，從此你知道我是我，你是你。

有人說不清自我意識何時出現，他直接罵了回去：刀子割到手，血是你流，疼是你疼，你還可能因此死掉。這跟別人那隻手毫無關係。你說那個時候的人不知道自己是獨立個體？他不信。

## 一套笨重的文字憑什麼用了三千年

字母表在邏輯上明顯更省事、更聰明，可它花了很久才把楔形文字擠下去。楔形文字活了三千多年，接近四千年。這是人類歷史上最成功的書寫系統。

芬克爾給了三個原因。

第一還是慣性。

第二是權力。會讀會寫的人管著檔案，是神廟裡的書記，是國王的文書，手裡握著極大的權力，因為絕大多數人不識字。他們壟斷的除了讀寫，還有理解、闡釋、哲學追問。識字普及這個念頭，在那個結構里根本不會被提起，誰提誰就是異端。要是有人在週六下午站上肥皂箱喊“別扯了，得教孩子識字”，估計會被直接帶走。

第三是抄寫學校。它們很抱團，有點像牛津和劍橋之間那種關係。

學校內部是有分層的。老師會把學生分流：只想早點出去踢球、但勉強能讀寫的那批，去做低端文書，寫契約、寫信、寫婚書，誰家嫁女兒都得請抄寫員到場，還要湊齊證人，手續得辦上好幾天。有天賦、有天資的那批，被推向文學性更強的行當：醫學、法律、王室、祭司、建築、軍隊後勤。要蓋大樓就得有人懂承重和磚的規格，要打仗就得有人排程糧草和牲畜。

再往上，是天文、理論語法、詞義註釋。他們寫兩種語言之間的對應關係，寫詞性和句法的論文，寫詞義的疏證。**頂端是極聰明的一小撮人，中間是大量職業抄寫員，底層是早早離校的孩子。這結構跟今天沒有本質區別。**

## 翻譯裡最要命的東西：那些不存在的能願動詞

Lex 引了維特根斯坦那句“我的語言的界限意味著我的世界的界限”，問語言在多大程度上框住了文明。

芬克爾認為巴比倫語的詞彙量和動詞細膩程度足以比肩阿拉伯語和英語，想說多微妙的事都能說。真正刺眼的是另一件事：**阿卡德語的語法裡沒有能願動詞**。能、可能、應該、理應，這些無法用語法表達出來。

可占卜文獻裡到處都是“如果怎樣，就會怎樣”的句式。阿卡德語裡有一句話，直譯是：如果一隻蜥蜴跑過早餐桌，王后將會死去。這類句子被成千上萬行地整理出來，翻譯成厚厚的書。

芬克爾說這根本不可能成立。你是國王的首席占卜官，剖開羊肝檢查，國王就站在旁邊。王后不會死，你當場就是個白痴；王后真的死了，責任全在你頭上。**你唯一能說的話是：這裡有跡象顯示，王后有可能死去。**關鍵就在“有可能”這三個字，跟“將會”差得很遠。於是相應的儀式和法術必須立刻啟動，把這個危險推遲掉。

所以“A 等於 B”這個等式從來就不成立。A 出現，B 可能、也許、應該、本可以發生。那位替國王占卜的人，本質上是個哲學家，他得看懂國王想聽什麼，還得把壞訊息包裝到國王能接受的程度。

> 那是最美妙的東西，微妙得像一首小提琴協奏曲。（歐文·芬克爾）

他用醫生做類比。你見過哪個醫生跟你說“照這麼做，你會好起來”？醫生說的一律是“一切順利的話，你很快就能下床”，或者“這種病例我見過很多，應該不會有大問題”。沒人說“你一定會好”，萬一你死了呢？

他抱怨同行在翻譯時機械地把這類句子譯成“將會”，語法書上就是這麼寫的，沒有人為這種愚蠢做一次自我審視。一個詞的差別，整篇文字的氣質全變了。

他順手誇了《芝加哥亞述學詞典》（Chicago Assyrian Dictionary）。這部詞典從二十年代啟動，做了幾十年，由美國國家人文基金會資助，全世界最好的亞述學家幾乎都參與過，長度跟一張桌子差不多。芬克爾說它跟電吉他並列，是美國歷史上文化貢獻最大的兩樣東西。

## 神、鬼，以及被當成常識的東西

美索不達米亞的神譜很龐大。頂層是安努（Anu）、恩利爾（Enlil）、恩基（Ea）三位，下面掛著幾百位男女神祇。芬克爾形容這套體系最終被整合得像一本電話簿：各個村鎮原本的古老神明被吸收進來，小神被合併，再安排到主神家裡任職，誰管疾病，誰管亡靈，各司其職，各有神廟。

嬰兒出生後會被託付給某位神照看。可神是按人的樣子放大造的，所以他們會健忘、會不感興趣、會有休假。於是供奉和獻祭帶著一點實用色彩，是提醒，也是小小的賄賂。芬克爾的說法是：神在需要的時候頂用，可他們不總在。

他認為這一點今天同樣成立。沒在壓抑的宗教環境里長大的人，平時不太想神，可一旦生了大病、遭了大災，神忽然就變得重要起來。很少有人成天活在宗教敬畏裡，他見過的神職人員裡，成天如此的比例也不高。

美索不達米亞的特殊之處在於即時性。伊拉克沒有摩天大樓，沒有夜燈，夏天睡在屋頂上，頭頂就是整條銀河。神在那裡算不上一個需要論證的命題，**神就是環境本身**。他們不“相信”鬼，他們拿鬼當既定事實。

人自然死亡後，亡靈穿過冥界的門，往下走，留在那裡。人家裡會在庭院底下埋葬先人，往一個孔洞裡倒液體和食物，做象徵性的供奉。芬克爾說這跟今天伊斯蘭教、猶太教的做法在思路上是一回事。

然後他丟擲了那個最重的判斷：人類最大的錯誤是發明一神教，因為它把“惡”帶進了世界。信一神教，就意味著你不信我就錯了，這個前提在開頭就埋好了。宗教裁判所、以信仰之名的全部暴行，都是從這根線上下來的。

> 古代沒有宗教偏見，甚至沒有種族偏見。這些東西都是現代的、糟糕的產物。（歐文·芬克爾）

## 《吉爾伽美什》裡凍住的口頭表演

最完整的版本來自尼尼微圖書館，共十二塊泥板，篇幅很長。芬克爾強調，吉爾伽美什是真實存在過的人，烏魯克（Uruk）的國王，死後像亞歷山大一樣活在傳說裡。關於他的故事先是純粹口傳，公元前 1800 年前後才陸續被寫下來。

閱讀尼尼微那版精緻文字時，能看到口傳的化石層。人物每次開口，前面都要來一句“吉爾伽美什張開嘴，對他的朋友恩奇都說道”，然後才是對話；對方回答，前面又是“恩奇都張開嘴，對吉爾伽美什說道”。閱讀時這種句子完全是冗餘的，它之所以留在文字里，只可能是口頭表演的殘餘：當年有人現場講述或表演，敘述者需要這樣交代角色。

他由此談到更早的敘事場景。天黑之後人們圍著火堆說話，那是故事自然生長的環境。拉斯科洞穴裡那些奔跑的羚羊，用礦物顏料畫在巖壁上，工藝水平無可挑剔。他推測歐洲半數洞穴壁畫出自同一個人之手，因為能力強到那種程度的人不可能家家都有，更可能是有人揹著工具在各地流動作畫。

**如果是這樣，那麼在人種極早的階段，就已經存在創造性極強的人。**一個群體裡總有愚鈍的、有愛因斯坦，也偶爾會有倫勃朗。這個引數必須考慮進去。至於故事的用處，無非是告訴年輕人發生過什麼：哪場仗、哪次洪水、火是怎麼來的、輪子是怎麼造出來的。哪怕故事本身不帶教訓，講完琢磨一下，教訓往往自己會浮出來。

## 那塊寫下於公元前 1700 年的方舟泥板

有人帶著一批東西來大英博物館諮詢，其中有一塊八英寸乘三英寸的泥板。芬克爾幾乎當場認出它是洪水故事的一部分。

故事的開頭是這樣的：天上的神明決定把美索不達米亞的人口全部抹掉，理由是他們太吵了，吵得神午睡都睡不著。他們打算造一批更安靜、幹活更賣力的人。而實際上，芬克爾補充，那是因為洪水之前神還沒有創造死亡，所謂“吵”是個委婉說法，**真實含義是人畜數量太多，得處理一下**。洪水之後，神創造了不能生育的女人、不能生育的男人、沒有子嗣的公主，在社會里安排了一些不參與繁衍的角色。這是一套相當精緻的馬爾薩斯式立場。

三位主神裡排第三的那位覺得這主意糟糕透頂，於是私下警告了阿特拉哈西斯（Atra-Hasis），讓他造船保命。神把船的形狀、需要的材料、每樣材料要多少，全部交代了一遍。這六十行泥板就是一份造船清單。

**最驚人的一點是，那條船是圓的。**所有人都熟悉《聖經》裡的方舟，那是棺材形的長條物，沒人想過圓形。可美索不達米亞的河上確實跑著圓形船，一種叫 coracle 的柳條蒙皮船，用來運貨，幾乎不會沉。故事裡的方案就是把這種船放大，放大到不可思議的尺寸，公母牲畜各一對進去，阿特拉哈西斯帶著妻子和三個兒子進去，船漂在水上，等水退之後一切重來。

1872 年，大英博物館的喬治·史密斯（George Smith）在尼尼微的泥板裡讀到了一段與《創世記》高度平行的文字：洪水來了，船漂起來，雨停之後船停在山上，主人公烏特納皮什提姆（Utnapishtim）先後三次放出鳥，第一次飛回來，第二次飛回來，第三次沒回來，於是他確認陸地出現了。當時不少神職人員為此非常沮喪。

這個故事與《創世記》之間的關係只有一種解釋：**文學上的繼承**，兩邊的文字沒法被看成各自獨立，講同一件事。

關鍵在年代。尼尼微的版本在公元前七到六世紀，《希伯來聖經》成書的年代大概也在這個區間，兩者相隔並不遠，誰抄一塊泥板的年代差一千年。芬克爾經手的那塊是公元前 1700 年的，比尼尼微版本早了整整一千年，沒人會認為《聖經》寫於公元前 1700 年。美索不達米亞的優先性就此確立。

另一個細節更說明問題：**耶路撒冷根本沒有洪水**。美索不達米亞有。那裡的河有時水太少，有時水太多，有時是多得離譜。水可以被當權者用作毀滅手段，這個設定放在兩河流域言之成理，在某種意義上也基於現實。他的猜測是，當年確實發生過一次災難性的水患，可能是海嘯，水一路掃到波斯灣，平原上房屋盡毀，牲畜溺斃，活下來的都在船上。這件事再也沒被人忘掉。

至於聖經文字的成因，他有一套完整的推想。公元前六世紀聖殿被毀後，耶路撒冷的猶地亞人流亡巴比倫，在尼布甲尼撒治下生活了三代人。他們講希伯來語，也講阿拉米語；巴比倫人講巴比倫語，也講阿拉米語。同一身衣服，同一種膚色，混在一起用不了多久就會相互通婚、徹底消失。於是流亡群體的權威人物編纂了一部從創世講起的民族史，用來說明眼下這一切為何發生、為何是必然。猶太傳統裡原本缺少創世和世界開端的內容，他們就把在巴比倫學到的素材拿過來回收利用。

巴比倫人的版本里，神滅世的理由是吵；猶太哲人把同一個敘事拿來改造，理由變成了罪。**他們把一個敘事接管過來，為自己的目的重新上漆。**

洪水這個題材本身也是抓人的。芬克爾說，你只有五天或者兩週造船，時鐘滴答滴答地走，一個人有機會拯救世界，這敘事模式不可抗拒。從烏特納皮什提姆到諾亞，再到好萊塢，一路沒斷過。

至於格雷厄姆·漢考克那套新仙女木期撞擊假說，認為公元前一萬年有小行星撞地球、融化冰蓋、造成全球大洪水，各文明把這段記憶帶到後世，芬克爾給的評價是：可以忽略。他把它歸類為文學事件，不認為它建立在人類集體記憶之上。但他同時堅持，美索不達米亞的故事確實起源於一場真實的災難性洪水，只不過那場洪水是區域性的，沒有波及美洲、中國或者伯明翰。

## 造一條三分之一的真船下水

他參與過一件更實在的事：按泥板上的說明，復刻一條按比例縮小的船。三個人負責施工，都是復原中世紀阿拉伯船隻的專家，常年在泥裡找殘骸、根據碎片重建船體，做這件事駕輕就熟。

船在印度喀拉拉邦的一處小潟湖裡造起來。他們用木肋做骨架，用計算機算出能正常工作的最大尺寸，超過這個尺寸就做不成，因為骨架彎好之後要蒙上編織層，再整體塗瀝青防水，而瀝青非常重。造好之後墊著滾木推下水。

瀝青出了麻煩。印度產的瀝青質量不行，伊拉克產的瀝青運不出來，理由是文化財產，而且致癌。下水後船體滲水，得往外舀。

製片人一臉為難，芬克爾直接懟了回去：你坐過划艇嗎？見過哪條划艇底下是乾的？**滲水是這船的特性，算不得缺陷。**這條船後來完全可以靠港停泊。

他覺得原材料比例之所以精確，原因還是要回到口頭文學。講述者走進一個靠圓船吃飯的村子，說到造船這一段，他不能說“神讓他造一條你見過的最大的圓船”，臺下立刻會炸鍋：到底多大？你說清楚。於是講述者會先去打聽一條真圓船的材料用量，再按比例放大，把數字背下來。第一次講還得揣張紙條，講上幾遍就滾瓜爛熟，報出一串數字，聽眾被徹底鎮住。

那塊泥板因此卡在純口傳與純書面之間，是兩種文學的接縫處。你能看出來它是在人們還要開口說話的環境裡被塑形的。

## 烏爾王棋：把一套失傳的規則復活

另一件讓他出名的事是烏爾王棋（Royal Game of Ur）。棋盤二十格，形狀相當古怪。1920 年代伍萊（Leonard Woolley）在烏爾發掘王室墓葬，在一座座蘇美爾統治者的墓裡找到了四五副同款棋盤，附帶骰子和棋子。這說明兩件事：當時上層社會愛玩它，而且他們相信到了另一個世界還得接著玩。

烏爾出土的棋盤大約在公元前 2600 年。此後從美索不達米亞一路鋪到埃及、敘利亞、黎巴嫩、約旦、土耳其、希臘、克里特，到處都有。圖坦卡蒙墓裡也有兩三副，帶棋子，法老本人也玩。

它流行了近三千年，覆蓋了當時已知世界的大半，**而且是在沒有書面規則、雙方未必說同一種語言的情況下傳播的**。一個商人到外地酒吧裡看見有人玩，湊上去試一把，覺得有意思，回家憑記憶復刻一副棋盤，再自己琢磨怎麼走。規則就這樣一路磨損、一路變異地傳下去。

棋盤形制在公元前 2000 年之後固定下來：中間一條十二格的長道，一端兩側各四格。棋子從自己那一角出發，拐彎，走中道，出去。帶玫瑰花圖案的格子可能是安全格，或者可以再擲一次，有些格子允許堆疊，還能擋人。

後來芬克爾在大英博物館庫房裡找到一塊公元前二世紀的泥板，距離棋盤最初出現已經過去兩千三百年。泥板上寫著棋子的名稱、樣子，以及各種擲數的說明。從這套晚期規則倒推回早期玩法，就得到了今天通行的版本。他把這套規則發明出來之後，人們在網上玩，在伊拉克的咖啡館裡玩。

他的分析是：這遊戲的妙處在於機率與策略的配比。擲骰子、幸運格、不幸格，這些是運氣；如何走子、何時擋人、何時搶位，這是策略。擲骰子那類純靠運氣的遊戲像蛇梯棋，純策略的像國際象棋，而**把兩者配得恰到好處的是西洋雙陸棋，烏爾王棋屬於同一個譜系**。它的時長也合適，不會像現代桌遊那樣一坐四天，一局很快，可以三局兩勝。

在蓋蒂中心做講座那回，主辦方搞來二十套商業版棋盤，擺好小桌和椅子，講座結束就讓大家上手，三分鐘講完規則。場子安靜了一陣，然後有人喊出來：我恨你，我再也不跟你玩這個了。對方剛才在最後一刻逃出生天，把眼看要贏的局面清了個乾淨。芬克爾說，所有好的棋盤遊戲都能激起這種善意的暴怒。那天下午，幾對恩愛夫妻當場打電話給各自律師商量未來。

他提到印度有個說法叫“time pass”，消耗時間，跟“消遣”不完全一樣。天太熱，什麼都幹不了，這在大半年裡都是常態。祖母在樹底下帶著孫輩講故事，順便玩點什麼，不爭輸贏，一局接一局。棋盤遊戲在這個功能上有它不可替代的位置。

賭博是後來才滲進來的，因為貨幣本身出現得晚。但有一塊學校泥板，抄了兩段文學作品，其中一段是：“我的羊拐骨啊，我的羊拐骨，我好苦啊。”這是所謂“賭徒哀歌”的門類。他們用羊的距骨當骰子，他相信一定有拿一袋糧食、一整間屋子去賭一次投擲的人。

## 大英博物館服務的兩個地平線

芬克爾說自己工作的地方算不上藝術博物館。盧浮宮基本是藝術博物館，大都會也自稱藝術博物館，主詞是藝術，優先項是設計、色彩、造型。大英博物館做的是另一件事：**人類從開端到今天的成就與苦難**，不迴避其中令人不快的部分，也不偏袒任何一種文化、宗教、國家。

它服務於兩個方向。一個是整個世界。另一個是尚未出生的人，以及他們的孩子、孩子的孩子。在他眼裡，這個機構像一座黑暗裡的燈塔，周圍是無知、愚蠢、冷漠、懷疑，而在這裡可以坦然地談真、談美、談優雅、談智力，不必擔心冒犯那些不具備這些品質的人，也不必擔心被人說天真。

他也回應了那個最常見的批評：大部分藏品沒有展出。他說這不構成有效批評。藏品是替未來儲備的研究材料。**時間拉開距離之後，同一件物品的意義會漂移**，而距離越遠，越能看清它自身的先例和同時代的對照。儲存和凝視的價值無法估量。

他做過一個思想實驗：一群火星人從大中庭破門而入，說給我們講講這個世界，講快點，我們得走了。你帶著他們一路走過去，只看最要緊的東西，他們最後得到的圖景不會荒誕。唯一缺的是查克·貝里的《Johnny B. Goode》，不過據說那張唱片已經被送進太空了。

大英博物館藏有約十三萬枚楔形文字泥板。Lex 問有沒有讓他會心一笑的東西，他講了一個笑話：一隻蚊子落在象背上，問，我是不是太重了。他說這就是巴比倫式的幽默，在酒館裡講不會有人笑。

## 語言貧瘠，思想就貧瘠

訪談最後拐到一個他情緒最激動的話題。

他說現代社會對電子世界的依附對人類是災難性的，因為它抽掉了人性中最有生命力的部分。這個依賴性一開始不會被察覺，就像偶爾用一次藥，覺得沒事，直到某天發現自己已經戒不掉。他強調自己不是盧德分子，並不反對蒸汽機車和水壺。

他承認很難用幾條箴言去概括古人比我們高明在哪。他們撒謊，也推崇誠實；他們戀愛，也通姦，也殺人。要說區別，**古代世界讓人活得更自然一些**，在鄉野、在海邊，打魚種地，那大概沒問題。而多數人擠在城市裡過著極其人造的生活，還把某些並非必然的準則當成必然。

最具體的抱怨是短影片。他說這玩意邪惡透了。全世界的孩子因此不會表達、不會拼寫、無法把意思講清楚，而英語是人類創造過的最好的文學語言。他舉了一個例子：like I went 這個說法，語法上極難定義，它被用來代替“說”。他反問，如果蘇美爾語裡“去”這個動詞，實際含義其實是“說”，我們會落到什麼地步？

Lex 補了一句：那時候也一定有俚語，只是不會寫進泥板。芬克爾承認有方言，有水手的詞，有些確實進了文字。Lex 說，牛津劍橋的人用一種得體的方式說話，酒吧裡的人、水手，說話方式完全不同。

芬克爾接過話頭：所以你面對不同年紀的人必須調整用詞，否則對方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英語的豐富程度超乎想象，隨便從書架上抽一冊牛津英語詞典，用手指順著欄目往下捋，你可能要翻好幾頁才碰到一個自己聽說過的詞。他小時候家裡所有人都讀文學，三個姐姐一個弟弟，每週去圖書館，一本接一本地讀，詞彙量是這麼來的。日常對話裡，“要不要再來杯茶”這種句子，學不到任何新詞。

Lex 提出了另一個視角：也許該用大英博物館的尺度來看這件事。此刻正在發生的喧譁、語言的變化、撕裂社會結構的技術，都會過去。把鏡頭拉遠，兩百年後人們記得的是愛因斯坦，是二十世紀意識形態的搏鬥，是人類開始發射火箭、登上月球、也許登上火星。不會有人記得表情包。**這也正是芬克爾每天面對楔形文字時所做的事：看什麼東西能透過時間的篩子。**

芬克爾沒有反對，但他堅持一點：語言，被恰當地使用，是人類交流至關重要的工具。

訪談裡有一段插曲。他提起湯姆·萊勒（Tom Lehrer）那首歌：“火箭一升空，誰還在乎它落哪兒？那不歸我管，韋納·馮·布勞恩說。”他父親當年用卷盤錄音機從電臺錄下來，他全背下來了。他還認識一位哈佛教授，教授的妻子說早年認識湯姆·萊勒，那會兒他在數學系，每次聚會他都在角落裡彈鋼琴。Lex 說，你的機智有出處了。

節目最後，芬克爾邀 Lex 下次去博物館，讓他親眼看看那些煩人的東西，給他看《芝加哥亞述學詞典》，再送他一本語法書，讓他開始學。

## 可以立刻做的事

- 下次遇到一個看起來孤立的證據，先別急著下結論。問自己一句：這是雨滴，還是瀑布？芬克爾手上只有一枚綠色印章就敢推翻整個學界的順序判斷，因為他同時算清了這滴雨的來歷和分量。
- 閱讀任何帶有“如果 A 就一定 B”這種表述的材料時，先查一遍裡面有沒有被偷偷刪掉的情態動詞。占卜師要是敢跟國王說“王后將會死”，他活不過第二天。今天的資訊流裡，被刪掉的那些“可能”“或許”“在多數情況下”，往往比句子本身更重要。
- 找《烏爾王棋》或者《西洋雙陸棋》玩一局，感受運氣和策略各佔幾分。這是人類最古老的一類智力訓練，三分鐘就能學會，一局十分鐘以內，輸了想再來一局。
- 找一本紙質書，慢慢讀。詞彙量不是從對話裡長出來的，是從閱讀裡長出來的。芬克爾家裡每週去圖書館，這是他今天能讀懂三千年前人類的物質基礎之一。
- 去一次大英博物館的楔形文字型檔房，或者退一步，讀幾頁《吉爾伽美什史詩》。你會看到“張開嘴對朋友說道”這種句子，那是口頭表演留下來的化石，也是人類最早學會講故事的方式。
- 對任何一份材料保持警覺：你手上掌握的樣本，幾乎一定是有偏斜的。十三萬枚泥板裡，有一大批來自兩間儲藏室；歷史上真實存在過的文字，絕大多數都沒能留到今天。對自己所處的時代也一樣，你今天看到的全部資訊，同樣只是一滴雨。
